影响力投资的主要参与方包括投资者、投资标的、投资枢纽及政府。
1.影响力投资的资方分为个人及机构投资者
影响力投资者为投资资金来源方,主要分为个人投资者和机构投资者: 个人投资者方面,以高净值人群及其家族办公室为主。近年来,越来越多的高净值 个人及家族办公室对影响力投资产生兴趣,且已有一大部分开始行动。洛克菲勒基金会 的文件中也提到家族办公室非常适合开展影响力投资。
机构投资者则更加多样,包括商业金融机构(资产管理机构、银行、保险公司等)、 基金会(包含企业基金会)、发展性金融机构(国家开发银行)等。据《2020 全球影响 力投资网络年度投资人调查报告》显示,资产管理机构及基金会占据了机构投资者中的 绝大多数。
2.投资枢纽起到投融资对接及咨询作用
影响力投资的枢纽主要指位于投资方和被投方之间,实现双方信息对接、沟通和投 资计划设计的机构,可分为传统(金融类)枢纽及咨询类枢纽:
金融类枢纽主要助力投资目标的推进及协助调动资本加入,充当投资者和被投标的 的桥梁。除了一般 VC(风险投资)行业的专业技能外,影响力投资的金融枢纽还须有创造社会影响力的动机,才能把投资者与被投资标的做出理想匹配。 而咨询类枢纽主要以第三方的形式提供项目评估、投后管理规划等服务,通过研究、 咨询、执行指导和培训等方式来推动影响力事业的管理和投资收效的提升。

3.影响力投资标的是以影响力为导向的机构
影响力投资标的是直接接受影响力投资的机构,一般以社会影响力为发展导向,包 括社会企业、非营利组织、慈善机构、社会目的型组织、合作社、相互保险组织等。
《影响力投资市场图谱》显示,国际上接受影响力投资的机构主要分布于 10 个领 域:能源效率、绿色建筑、可再生能源、可持续农业、可持续林业、水、可负担的住房、 教育、健康、普惠金融。其中又以教育、农业和金融服务最为常见。而在国内,则以民 生行业为主(如教育、健康),整体体量较小。
4.政府对影响力投资进行多方面支持,提供发展的土壤
政府通过多种方式为影响力投资行业提供支持,推动和促进行业发展。主要包括政 策支持、行业监管、风险控制、资金运作、认知引导五个方面。
首先,通过不断发布与完善一系列的细分领域政策,政府可以引导影响力投资议题 的走向,间接影响投资人的信心和投资决策,规范和促进影响力投资行业的发展。

其次,除了通过法规政策对投资行为的风险进行监督和管理之外,政府能够通过为 影响力投资项目提供担保,从一定程度上为投资人创造风险更低的投资环境。
十分重要的是,政府通过向开发性、政策性金融机构和部分公益性机构投入财政资 金,使它们担任资金枢纽,进行资金使用和社会产品、服务的提供。
此外,一些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ublic Private Partnership)模式的项目也具有社会 影响力投资属性。在该模式下,政府鼓励私人资本、民营资本参与合作,共同进行公共 基础设施建设,这些产品和服务主要集中在交通、能源、基建、环保等纯公共或准公共 领域,资金需求庞大且与社会民众关系紧密。例如,国务院发布的《关于创新重点领域投融资机制鼓励社会投资的指导意见》中,划定了生态环保、农业水利工程、市政基础 设施、交通设施、能源设施、信息基础设施以及养老等七类社会事业为政府鼓励民间资 本进入的领域,并鼓励在医疗、旅游、教育培训等公共服务领域积极推行 PPP 模式。
最后,政府还肩负了一定的对社会及行业的教育及引导责任,通过提供信息及指导 的方式促进影响力投资行业的进一步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