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将从以下几点来讲述房地产企业债务违约风险爆发的原因。
第一, 长期高杠杆经营是房企债务违约风险爆发的根源。 高杠杆是金融 脆弱性的根源。 目前, 我国大多数房企以高杠杆、 高负债、 高周转的模式运 转, 融资大都是明斯基所谓的 “投机性融资”, 即经营性现金流净额能够支 付得起利息, 却覆盖不了全部到期本息, 本金的偿还需依靠借新还旧。 在市场预期发生转变时, 购房者会因预期房价下跌或担心期房不能交付而停止购 买, 此时, 房企的经营性现金流净额会迅速下滑至低于当期利息支付规模, 房企的融资模式就转变为明斯基所谓的 “庞氏融资” 模式, 即经营性现金 流净额已覆盖不了全部债务利息, 需出售资产或 “借入” 更大规模的债务 来支付到期债务本息。 例如, 头部房企恒大的 2021 年半年报显示, 上半年 的经营性现金流净额仅为 266. 93 亿元, 而利息支付规模为 351. 55 亿元, 经 营收入所得实际已不足以偿付债务利息, 其属于典型的庞氏融资型债务人。 明斯基认为投机性融资和庞氏融资的持续依赖信贷环境的宽松和资产价格的 不断上涨; 一旦这两个条件不具备, 融资链就会断裂, 从而爆发流动性风 险, 相关主体会发生债务违约事件。
第二, 融资环境收紧和市场预期转弱是高杠杆房企资金链断裂和债务违 约风险爆发的直接诱因。 一方面, 房地产金融审慎管理制度的严格实施使房 企开发贷、 房地产信托和境内外信用债等主要融资渠道均全面收紧; 另一方 面, 房企为实现 “三道红线” 降档而采取的 “明股实债”、 合作项目非并 表、 大幅增加应付账款和票据类无息债务规模等财务手段, 加剧了债权人和 投资者对房企财务报表真实性的担忧和对房企持续经营能力的质疑, 主要融 资渠道均更为偏好经营风格稳健、 财务杠杆率合理的房企, 高杠杆房企的借 新还旧模式难以为继。 高杠杆经营导致房企过度依赖外源性融资。 当房企无 法通过外源性融资获得足额的现金流时, 房企难以偿付到期债务本息, 导致 出现债务违约问题。 另外, 房企到位资金中超过一半来自定金及预收款、 个 人按揭贷款等经营性资金。 然而, 严峻的人口形势和持续的房地产调控政 策, 导致市场对房价长期上涨预期发生转变, 部分区域的房地产市场开始下 行, 房地产销售规模和价格均开始下滑。 房企经营性现金流规模出现下滑, 导致房企无力偿付到期债务本息。
第三, 盲目多元化和无序激进规模扩张是部分房企出现债务违约的重要 原因之一。 部分房企长期存在 “大而不倒” 的幻觉, 认为只要将企业规模 扩张到足够大, 即使企业出现较大债务风险, 地方政府和监管机构出于维护 金融安全和社会稳定的考虑也会给予支持和帮助。 这种 “大而不倒” 的幻觉会产生一种反向激励机制, 其实质是房企幻想可以在享受高财务杠杆扩张 带来高利润规模的同时, 将企业经营风险转嫁给金融市场和政府部门。 盲目 多元化和激进扩张战略, 一方面导致企业财务成本大幅上升、 盈利水平大幅 下降; 另一方面导致现金流进一步恶化, 从而使债务违约风险增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