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 2021 年 12 月,我国网民 规模达 10.32 亿人。
根据《数字经济及其核心产业统计分类(2021)》(国家统计局令第 23 号)、 《战略性新兴产业分类(2018)》(国家统计局令第23号)等文件阐释,数字文 娱指以人工智能、云计算、5G、VR/AR、物联网、大数据等数字技术为支撑, 进行文娱内容创作与文娱产品开发,并通过数字渠道分发传播的生产活动集合。 典型业态包括数字媒体、游戏、动漫、影视剧、直播、数字娱乐终端设备制造 等,新兴业态包括数字文旅、VR 游戏、数字藏品等。
数字文娱网民渗透率不断提升,数字技术发展成熟,加之疫情影响,线上 化的娱乐、社交活动以独特体验感获用户青睐。截至 2021 年 12 月,我国网民 规模达 10.32 亿人,互联网普及率达 73%,网民中 9 成以上参与了互联网娱乐活动,网络视频渗透率最高。互联网用户中,网络视频用户达 9.75 亿,占网民 整体比重 94.5%,网络直播用户规模 7.03 亿,占网民整体 44.9%,网络游戏用 户规模 5.54 亿,占网民整体 53.6%,网络音乐用户规模 7.29 亿,占网民整体 比例 70.7%,网络文学用户规模约 5.02,占网民整体比重 48.6%。

根据信达证 券对 1,008 个 00 后用户暑期娱乐活动的一项调研,在用户参与的 12 项娱乐活 动中,纯线上活动达 8 项,参与人数比例最多的前三大活动为电影/电视剧/综艺、 音乐、游戏,占比分别达到 65.3%、58.5%、54.2%。由此可见,00 后年轻消 费群体对数字娱乐活动具有明显倾向性。同时,数字技术不断提升数字娱乐体 验。视频领域,云计算、3D、全息技术、VR/AR 等技术催生出“云演出”、“云 影院”、“3D 化实景”、“虚拟 IP 形象”等新业务;直播领域,5G、云计算等新 兴技术推动直播业务模式升级,转播人员可远程完成转播和编辑,并进行体育 赛事运动员追踪,并可实现连麦直播,丰富了用户观赛体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