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是构建新发展格局的基础支撑,“纵深推进”意味着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将迈向更高水平、更深层次,推动我国市场由大到强的转变
1.从“五统一、一破除”到“五统一、一开放”的转变逻辑
明确“五统一、一开放”是纵深推进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的基本要求。2022年《关于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的意见》出台以来,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不断向纵深推进。2025年1月,国家发改委颁布《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指引(试行)》,将推动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概括为“五统一、一除”即强化市场基础制度规则统一、打造统一的要素和资源市场、推进商品和服务市场高水平统、推进市场设施高标准联通、推进市场监管公平统一以及破除地方保护和市场分割。中央财经委员会第六次会议指出,纵深推进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基本要求是“五统一、一开放”,即统一市场基础制度、统一市场基础设施、统一政府行为尺度、统一市场监管执法、统一要素资源市场,持续扩大对内对外开放。“五统一、一开放”不仅把破除地方保护和市场分割纳入“统一政府行为尺“ 五度”当中,而且提出持续扩大对内对外开放,为纵深推进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提供根本遵循。统一、一开放”,更加突出了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其中,“统一政府行为尺度”和“持续扩大对内对外开放”首次提出。
其一,从“五统一、一破除”到“五统一、一开放”,标志着纵深推进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从被动“解决问题”的战术层面上升到“制度重构”的战略层面。“五统一、一破除”为推进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提供了清晰的指引。这五个“统一”从制度、要素和资源、商品和服务、设施、监管等维度构建了全国一致的运行基础,为要素、资源、商品等在全国范围内的自由流动和高效配置提供制度保障。而“一破除”则将矛头对准地方保护和市场分割这一长期以来制约统一大市场建设的顽瘴痼疾。“五统一、一破除”作为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的“四梁八柱”在实践中取得了积极成效,为畅通国内大循环、推动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但地方保护和市场分割等问题屡禁不止,也暴露了被动应对式的“破除”思维的局限性,纵深推进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需要迈向更主动、更具系统性的政策方向转变。“五统一、一开放”的提出,说明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来到了深水区,政策从被动应对转变为更为积极主动的重塑市场环境,意在通过顶层设计,从根本上铲除保护主义和市场分割滋生的土壤,扫清纵深推进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关键的制度障碍。

其二,统一政府行为尺度,是首次作为基本要求被提出,将系统性重构地方政府行为逻辑,是破除地方保护和市场分割的关键。统一政府行为尺度是纵深推进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的内在要求。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本质是让资源在更大范围内畅通流动和高效配置,更好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政府和市场,一个是“有形之手”,一个是“无形之手”,科学界定政府和市场的边界,处理好二者之间的关系,推动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更好结合,让“无形之手”和“有形之手”协同发力,统一大市场建设才能持续纵深推进。改革开放四十多年来,中国经济取得举世瞩目成就的一个重要经验,就是实现了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更好结合,既发挥了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优化作用,又发挥了政府在宏观调控中的有为作用。其中财政包干制和分税制等一系列财税体制改革,有效调动了微观经济主体和地方政府的积极性。但地方税收返还、工业土地出让等,一定程度上也加剧了地方政府的无需竞争。特别是地方政府“GDP锦标赛”下,土地财政模式在单个地方政府层面有其合理性,但在全国层面便会形成“合成谬误”,造成重复建设和产能过剩。统一政府行为尺度,一方面要加快转变政府职能,进一步规范政府行为,另一方面要着力消除各类壁垒,推动各地区各部门加快融入和主动服务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不断提高政策统一性、规则一致性、执行协同性。
其三,一开放”,不仅包含了破除内部壁垒的内涵,更强调以更加积极的开放思维和举措来纵深推进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持续扩大对内对外开放,这是全国统一大市场的内在要求。全国统一大市场作为构建新发展格局的基础支撑,决不是关起门来封闭运行的国内大市场,而是以畅通国内大循环为基础、有效利用全球要素和市场资源、使国内市场与国际市场更好联通、充分开放的强大国内市场。这一转变不仅包含了过去破除内部壁垒的要求,更是在复杂国际国内背景下,强调以更加开放的思维和举措来推动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扩大对内开放,就是要坚持对各类经营主体一视同仁、平等对待,坚决破除地方保护、区域壁垒等“自我小循环”。对内开放主要是进一步强化国内各地区之间的市场融合与协同发展,促进资源要素在全国范围内的高效配置。扩大对外开放,主要是在地缘风险上升和保护主义带来的全球化减速背景下,以更高水平的制度型开放为重点,主动对接国际高标准经贸规则,有序扩大我国商品市场、服务市场、资本市场、劳务市场等对外开放,加快完善高水平对外开放体制机制,促进国内国际两个市场更好联通。通过制度型开放,一是能够实现与国际规则标准的衔接,提高我国竞争力和话语权:二是能够构建资源-生产一消费的良好环,促使我国深度嵌入全球产业链网络之中,对冲外部冲击;三是推动我国企业融入国际创新生态网络之中,加速培育发展新质生产力。
2.“六个着力”推进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迈向纵深
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既是攻坚战,也是持久战。当前,推进全国统一大市场进入改革深水区。要围绕“六个着力”重点任务集中攻关,把有利于统一大市场建设的各种制度规则“立起来”,把不利于统一大市场建设的各种障碍掣肘“破除掉”清除顽瘴痼疾,推进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迈向纵深。
第一,着力整治企业低价无序竞争乱象。当前,我国部分行业深受“内卷式”竞争困扰,引发“劣币驱逐良币”,如果得不到及时有效整治,将成为制约产业升级与市场效率提升的关键症结。微观主体上,要强化企业自我革命,坚持创新引领,着力提升创新能力。行业发展上,要加强对重点行业的产能治理,依法依规治理新能源汽车、光伏等行业的无序竞争,推动行业提质升级。要强化行业自律,推动行业形成良性竞合生态格局;政策上,要完善产业布局顶层设计,加快淘汰钢铁、水泥、光伏等行业低效落后产能,从源头上减少甚至杜绝“内卷式”竞争。进一步完善价格治理机制,加快推进修订价格法,依法依规查处价格垄断、低价倾销、价格欺诈等行为。

第二,着力整治地方政府采购招标乱象。规范地方政府采购更好彰显维护公共信任并发挥示范作用。整治地方政府采购招标是统一政府行为尺度的重要一环。政府采购往往资金规模大且集中,是公共资源配置的重要体现,也关系微观主体对政府的评价。采购招标乱象不仅会导致财政资金使用效率低下,也会损害产业链发展,侵蚀公共信任。目前针对特定企业、项目或产业的不合理采购政策现实中仍然存在,比如部分地方政府可能在资格条件、评审细则、技术参数等方面存在差别化设置,或者设置隐形门槛,从而保护本地企业或者让有利益关系的企业中标。因此需要着力整治地方政府采购招标乱象,主要包括两方面内容,一是重点整治最低价中标、以次充好、利益勾连等突出问题,二是规范政府采购和招标投标,加强对中标结果的公平性审查,健全企业正常申诉渠道,完善投诉处理机制。2024年国务院办公厅印发《政府采购领域“整顿市场秩序、建设法规体系、促进产业发展”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方案》重点从整顿市场秩序,优化营商环境;建设法规体系,服务统一市场;促进产业发展,落实国家战略三方面,着力解决政府采购领域的突出问题,其中提到修改推动政府采购法修改、建立政府采购本国产品标准体系等举措,后续有望加快出台。
第三,着力整治地方招商引资乱象。以地方招商引资整治为抓手推动地方政府成为全国统一大市场的“建设者”。长期以来,地方竞争为主导的经济发展模式有力推动了中国经济的增长,但其存在的问题也日益显现。招商引资成为地方发展经济的核心抓手,但也容易产生地方保护主义、过度招商引致重复建设和产能过剩问题。地方政府有动机更多成为本行政区域内的利益“守护者”而非是全国统一大市场的“建设者”。由此也引致地方政府债务等重大财政经济风险。内卷化视角看,国研中心发表的《高质量发展必须遏制地方招商“内卷化”》文章指出,目前地方招商存在的集中在相同产业领域进行招商等行为也是“内卷化”的重要表现,对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产生消极影响。
着力整治地方招商引资乱象,应该以重塑地方政府行为逻辑为核心,同时做好地方政府行为的规范和引导工作。首先是规范地方政府招商引资的行为,主要包括四项具体内容,一是制定全国统一的地方招商引资行为清单,明确鼓励和禁止的具体行为。二是建立健全规范的财政补贴政策体系。三是加强招商引资信息披露。四是对违规行为查实后要严肃处理。其次是雷要在地方层面着力纠治政绩观偏差,如更多将技术含量、亩均效益等能体现高质量发展要求的指标作为招商引资成效评价的重要维度,引导地方政府开展高质量招商。
第四,着力推动内外贸一体化发展。内外贸一体化是企业用好国内国际两个市场、两种资源拓展发展空间,应对市场风险的重要途径。近年来我国持续推进内外贸一体化改革并取得显著进展但当前内外贸之间发展环境的较大差异导致企业切换市场面临高昂的成本。2021年《关于促进内外贸一体化发展的意见》将内外贸一体化发展推入系统化发展阶段。随后,我国先后通过打造内外贸一体化试点、强化内贸险政策、促进规则制度衔接融合、强化市场渠道对接等方式支持内外贸一体化发展。但由于国内外质量标准、检验检疫、环保标准等要求存在差异,内外贸体系割裂导致许多外贸企业缺乏对国内市场认知,以及内外贸融资渠道、保险支持、税收优惠差异等原因,导致企业市场转移动力和能力仍有欠缺。亟须多措并举加速破除上述障碍:一是需要加强国内国际市场规则对接,纵深推进“同线同标同质”工程,并推动国内外标准互认;二是要探索实现内外贸政策支持的同频共振,缩小内外贸企业所享政策的差距;三是完善国内信用支付结算体系,保障内贸企业资金稳定流转;四是培育内外贸一体化示范企业,鼓励引导其带动产业链上其他企业形成品牌打造、客户群建立、仓储物流完善、搭建供应链融资渠道等综合效应;五是建设内外贸一体化综合服务平台,以数字化技术手段实现对相关国家政策、上下游企业、订单管理、物流、资金流等信息的全方位整合,并线上提供法律、保险、税务、海关等多维服务。六是持续开展“外贸优品中华行”活动。
第五,着力补齐法规制度短板。目前,全国统一大市场法规体系还不完善,现行财税、统计等制度不能完全适应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要求,这也是一些违背统一大市场行为屡禁不止的深层次原因。修改完善招标投标法、价格法等法律法规,强化制度标准的刚性约束。持续开展规范涉企执法专项行动。推动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健全有利于高质量发展、社会公平、市场统一的税收制度,优化税制体系,推进消费税征收环节后移并稳步下划地方,规范财政补贴和税收优惠政策。深化统计制度改革。
第六,着力纠治政绩观偏差。纵深推进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面临不少障碍,而这些障碍的核心在于地方政府长期以来形成的治理模式,特别是其财政激励与政绩考核体系。一些地方政府在发展中搞违规招商、地方保护等,还存在短期主义、功利主义等行为,只算本地“小账”,不顾全局“大贴”这些都是政绩观偏差的表现。要系统性重塑地方政府的行为激励、重塑其财政基础,从而从根本上重塑地方政府行为逻辑。通过完善高质量发展考核体系和干部政绩考核评价体系,大力破除地方保护观念,从根本上改变唯GDP论英雄的考核体系。抓好违规招商引资、搞地方保护等突出问题整治,加大负面典型案例通报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