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外贸企业绿色低碳发展知识手册(第一期)

  • 来源:商务部对外贸易司
  • 发布时间:2024/05/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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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部-外贸企业绿色低碳发展知识手册(第一期)。2023年5月17日,欧盟碳边境调节机制1(CarbonBorderAdjustmentMechanism,CBAM,下称碳关税)法案文本正式生效。该机制针对部分进口商品的碳排放量征收费用,是欧盟碳排放交易体系(EUETS,下称欧盟碳市场)的配套立法。欧盟碳市场要求涵盖产品的欧盟生产商根据在生产过程中的碳排放量向政府购买碳排放配额。欧盟碳关税则要求涵盖产品的进口商向欧盟购买碳排放证书,实际上是要求对欧盟出口涵盖产品的非欧盟生产商与欧盟内部的生产商支付等价的碳排放成本。2026年碳关税正式起征,欧盟将成为世界第一个征收“碳关税&rdqu...

由商务部对外贸易司发布了《商务部-外贸企业绿色低碳发展知识手册(第一期)》这篇报告。以下是对该报告的部分摘录,完整内容请获取原文查看。绿证是指可再生能源绿色电力证书,是我国可再生能源电量环境属性的唯一证明,是认定可再生能源电力生产、消费的唯一凭证。

一、欧盟碳边境调节机制

1.什么是欧盟碳边境调节机制?

2023 年 5 月 17 日, 欧盟碳 边境调节机制1(CarbonBorderAdjustment Mechanism,CBAM,下称碳关税)法案文本正式生效。该机制针对部分进口商品的碳排放量征收费用,是欧盟碳排放交易体系(EUETS,下称欧盟碳市场)的配套立法。欧盟碳市场要求涵盖产品的欧盟生产商根据在生产过程中的碳排放量向政府购买碳排放配额。欧盟碳关税则要求涵盖产品的进口商向欧盟购买碳排放证书,实际上是要求对欧盟出口涵盖产品的非欧盟生产商与欧盟内部的生产商支付等价的碳排放成本。2026 年碳关税正式起征,欧盟将成为世界第一个征收“碳关税”的经济体。

碳边境调节机制本质上是一种单边措施,不符合《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及《巴黎协定》确立的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在应对气候变化问题上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原则,也不符合“非惩罚性”遵约机制安排。发展中国家普遍认为,欧盟以保护全球气候为借口,强推碳边境调节机制立法,制造绿色贸易壁垒,旨在提高自身的国际经贸和地缘政治议价能力。

3.碳关税在什么时间生效和实施?

依据欧盟碳关税法案第 36 条的规定,碳关税法案已于2023年5月17 日生效,2023 年 10 月 1 日起进入过渡期,将于2026年正式开始征收碳关税。

4.实施目的是什么?

欧盟官方表示:实施碳关税的主要目的是防止“碳泄漏”,即防止欧盟企业将碳密集型生产活动转移至欧盟境外,确保欧盟的气候目标不会因转移至气候政策较宽松国家的生产活动而削弱,并通过在欧盟和第三国生产商之间创造公平的碳定价竞争环境,鼓励伙伴国家实现生产过程的脱碳。 此外,欧盟实施碳关税的目的还包括:(1)防范欧盟过度产业空心化。将欧盟境外进口产品的碳成本拉升至与欧盟境内生产产品的碳成本一致的水平,防范产业向其他国家转移。(2)保护欧盟境内企业,以矫正境内企业因为率先采取激进的碳减排措施而处于的不利竞争地位。

5.碳关税和欧盟碳市场有什么联系?

欧盟碳关税是对欧盟碳市场机制的补充,主要有以下三个方面的联系: (1)覆盖行业上,碳关税对标欧盟碳市场管控行业,且预计最快在2026 年前纳入 CN 代码为“29”开头的有机化学品,争取在2030年前纳入所有欧盟碳市场覆盖行业/活动。 (2)核算规则上,碳关税应税碳排放核算边界、免费配额分配规则与欧盟碳市场保持一致。 (3)定价上,碳关税证书价格采用欧盟碳市场配额的每周平均拍卖价格。

二、碳足迹

32.碳足迹是什么?

“碳足迹”主要是指国家、区域、个体、组织、产品在一定时间内直接或间接排放的温室气体。按照对象的不同,碳足迹可分为国家/区域碳足迹、组织/企业碳足迹、产品/服务碳足迹、个人碳足迹。其中,产品碳足迹是应用最广的概念。

33.碳足迹的作用有哪些?

碳足迹可衡量个体、组织、产品或国家在一定时间内直接或间接导致的温室气体排放量,这种全面的评估方法使我们能更准确地了解和评价人类活动对环境的影响。通过计算和了解个人或组织的碳足迹,可以帮助人们识别和实施减少温室气体排放的策略,进而对抗全球变暖。

34.碳足迹的计算方法有哪些?

目前碳足迹计算的方法主要有两种:(1)投入产出法(Input-Output, I-O),以“自上而下”的投入产出分析为基础,一般适用于宏观层面(如国家、部门、企业等)的计算,较少应用于评价单一工业产品。 (2)过程生命周期评价(Process-based, PLCA),以“自下而上”的过程分析为基础,从产品端向源头追溯,连接与产品相关的各个单元过程,建立完整的生命周期流程图,再收集流程图中各单元过程的温室气体排放数据,并进行定量的描述,最终将所有温室气体排放统一使用CO2当量表征,即碳足迹。该方法是最传统的生命周期评价法,同时仍然是目前最主流的评价方法。

三、绿证绿电

52.什么是绿证?

绿证是指可再生能源绿色电力证书,是我国可再生能源电量环境属性的唯一证明,是认定可再生能源电力生产、消费的唯一凭证。绿证作为可再生能源电力消费凭证,用于可再生能源电力消费量核算、可再生能源电力消费认证等。1 个绿证单位对应1000 千瓦时可再生能源电量。

53.什么是绿证交易?

绿证交易是指买卖双方通过绿证交易平台,以绿证为标的物开展的交易。绿证依托中国绿色电力证书交易平台,以及北京电力交易中心、广州电力交易中心开展交易,适时拓展至国家认可的其他交易平台,绿证交易信息应实时同步至核发机构。现阶段可交易绿证仅可交易一次。

54.绿证的应用场景有哪些?

绿证主要有以下用途。一是认证绿色电力消费。绿证是绿色电力消费和绿电属性标识认证的唯一凭证,认证机构通过绿证开展绿色电力消费认证。二是衔接可再生能源消纳责任权重机制,用能企业可通过购买绿证完成消纳责任权重。三是衔接能耗双控,跨省绿证交易电量可用于核算节能评价考核指标。四是衔接碳市场,国家在碳排放核算和碳足迹认证时,认可绿证对应的可再生能源电力消费在间接减少碳排放的作用,在具体核算时予以扣除。

四、中国碳市场

65.我国碳市场的构成有哪些?

我国碳市场可以分为强制性的配额交易市场和自愿性的全国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市场。强制和自愿两个碳市场既各有侧重、独立运行,又互补衔接、互联互通,共同构成了全国碳市场体系。碳市场的建立不仅有助于实现减排目标,同时也为企业提供了一种新的商业模式。我国自 2011 年起开展试点碳市场,经过十余年实践,全国碳市场制度框架初步建立,制度规则的科学性、合理性和可操作性全面提升,有力支撑了中国“双碳”工作的持续推进。从区域性碳交易试点到全国碳市场启动并平稳运行的近十年发展过程中,我国政府不断完善碳市场建设配套政策及相关措施。全国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市场(自愿碳市场)是我国推出的又一个助力实现“双碳”目标的重要政策工具,于 2024 年 1 月22 日启动,助力企业碳中和并争取为出口产品应对国际绿色贸易壁垒提供中国方案。

66.全国碳市场和地方试点碳市场纳入的行业有哪些区别?

截至目前,纳入全国碳市场配额管理的行业包括年温室气体排放量达 2.6 万吨二氧化碳当量(综合能源消费量约1 万吨标准煤)及以上的发电企业或其他经济组织(火力发电、热电联产、生物质能发电)。符合上述年度排放量要求的自备电厂(不限行业)视同发电行业重点排放单位管理。 其他石化、化工、建材、钢铁、有色金属、造纸、民航等行业的企业在地方试点碳市场进行交易管理。

五、欧盟电池与废电池法

89.立法目的是什么?

2023年7月,欧盟正式发布欧盟《电池与废电池法》(EU)2023/15428,该电池法规是首个以法规形式针对电池全生命周期进行规范的法律文件,涵盖了电池生产、使用、再利用和回收各阶段。该电池法规旨在:(1)通过一套共同的规则确保公平的竞争环境,降低电池生命周期的所有阶段对环境和社会的影响; (2)由于电池在新能源产业中具有重要战略地位,欧盟通过强制性法规争夺全球电池产业标准主导权,以增强新能源领域的战略自主性,减少在电动汽车电池原材料上对单一国家的“依赖”。

90.涉及产品有哪些?

新规适用于欧盟范围内投放市场或投入使用的所有类型电池,具体包括电动汽车电池(EV 电池)、汽车启动、照明或点火电池(SLI 电池)、轻型交通工具电池(LMT 电池)、工业电池以及便携式电池五大类型。

91.不单独销售、通过设备间接进口的电池也适用法规要求吗?

该法规也适用于纳入产品或添加到产品中的电池或专门设计纳入产品或添加到产品中的电池,所以设备中的电池也要满足要求。


(本文仅供参考,不代表我们的任何投资建议。如需使用相关信息,请参阅报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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