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自动驾驶政策框架梳理: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

  • 来源:浙商证券
  • 发布时间:2023/1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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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动驾驶政策框架梳理: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1、自动驾驶监管框架:“准入-应用-安全”三路并行从美国市场来看,2016年至2020年,美国陆续出台了AV1.0—AV4.0等政策文件,明确在自动驾驶监管领域联邦与州层面的职能分工:其中联邦政府主要负责监管自动驾驶车辆标准等车辆准入环节;州政府主要负责道路测试、试点与演示要求等应用环节以及安全监管环节。从中国市场来看,2015年国务院印发的《中国制造2025》作为纲领性文件首次提出要大力发展自动驾驶各项技术,此后,随着自动驾驶以及数据、网络安全等各项技术的发展,相关政策开始落地到具体层面,并于2018年3月开始...

自动驾驶监管框架

自动驾驶政策监管框架——“准入-应用-安全”三路并行

通过对自动驾驶政策的梳理,我们认为相关领域监管框架构成为“准入-应用-安全” 三路并行: 1)车辆准入:主要关注车辆产品安全和标准体系建设 2)应用流程:通过道路测试能力评估的车辆可以获得路测牌照,进行道路测试;进一步,针对道路测试良好的车辆进行示范应用, 最终目标是实现自动驾驶车辆商业化运营 3)安全监管:针对数据安全与网络安全的监管将贯穿于自动驾驶生产、准入及应用的全流程。

自动驾驶政策监管框架——美国:“联邦-州”两级管理

2016年至2020年,美国陆续出台了AV1.0—AV4.0等政策文件,明确在自动驾驶监管领域联邦与州层面的职能分工: 联邦政府主要负责监管自动驾驶车辆标准等车辆准入环节; 州政府主要负责道路测试、试点与演示要求等应用环节以及安全监管环节。

自动驾驶政策监管框架——中国:加快推进商业化应用

2015年,国务院印发的《中国制造2025》作为纲领性文件首次提出要大力发展自动驾驶各项技术。此后,随着自动驾驶以及数据、 网络安全等各项技术的发展,相关政策开始落地到具体层面,并于2018年3月开始发放自动驾驶路测牌照。 2023年6月21日,工业和信息化部明确将在今后一段时期发布新版的智能网联汽车标准体系指南,推进功能安全、网络安全、操 作系统等标准的制修订,并将启动智能网联汽车准入和上路通行试点。

政策梳理 及牌照发放情况

道路测试

2018年4月,工信部、公安部、交通部联合发布《智能网联汽车道路测试管理规范(试行)》,对道路测试流程进行规范。2021 年7月,三部门再次联合印发《智能网联汽车道路测试与示范应用管理规范(试行)》,旨在将智能网联汽车由道路测试向示范应 用扩展。 地方落地层面,2021年9月,柳州率先跟进,印发《柳州市智能网联汽车道路测试与示范应用管理实施细则(试行)》。据不完 全统计,2022年1至11月,上海、天津、青岛等16个省市先后跟进中央政策,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印发实施细则。

路测牌照

自2018年3月1日上海市颁发全国首批智能网联汽车道路测试牌照起,各地的上牌道路测试进度不断推进。我们总结,牌照进度主 要有两大维度:1)以落地形式可划分为:道路测试、示范应用和商业化运营;2)以车辆类型可划分为:乘用车和商用车。

责任判定

责任判定是自动驾驶立法的重要一环,针对现阶段L3级别自动驾驶车辆在行驶中发生的事故,各国的责任判定方向存在一定差异 性:英国规定在特定情况下,自动驾驶时发生的事故均无需车内驾乘人担责;德国明确汽车制造商需为系统故障导致的事故负责; 中国、日本则规定车辆所有者/驾驶人承担车辆在自动驾驶状态下的事故责任,并在车辆存在缺陷时可向车辆制造商要求赔偿,但 实际应用层面驾驶人如何证明操作依规、系统发生错误存在较大争议。

L3及以上级别自动驾驶监管

国外L3及以上自动驾驶的立法和试点

海外自动驾驶立法与试点开展较早,其中德国为第一个修订法律允许L3级自动驾驶汽车上路行驶的国家,韩国是第一个制定L3安 全标准的国家,日本的本田Legend是世界上第一辆获批的L3级车辆,德国的梅赛德斯奔驰公司在德国和美国部分州已经取得L3 级别车辆的销售许可。

国内L3及以上自动驾驶的立法和试点共经历了三个阶段:允许在封闭路段和规定开放路段测试;允许以无人驾驶汽车为载体的营 利性和非营利性活动试点;推出对L3级以上的智能网联汽车的管理办法。目前国内正处于第三阶段,近期工信部发文支持有条件 的自动驾驶(L3)。

以深圳市的自动驾驶立法和试点为例,在国家产业政策的引导下,深圳市L3及以上自动驾驶历经道路测试、固定区域试点运营, 这些政策措施将为智能网联汽车的发展提供良好的政策环境和市场机遇。随着技术的不断成熟和政策的进一步完善,智能网联汽 车将会在实现人车共存、提高道路安全和交通效率等方面发挥越来越大的作用,同时也将促进整个汽车产业的升级和转型。

其他地区的自动驾驶立法也在有条不紊的进行中,其中北京和广州进行到无人自动驾驶在固定区域内商业试运营,上海部分区域 已经推出针对L4级及以上的自动驾驶系统地方专项立法。

投资分析

看好自动驾驶对于智慧城市以及汽车数据安全产业的带动

除智能汽车产业链外,我们看好自动驾驶推进落地过程中所带来的智慧城市以及汽车数据安全产业共振机会:

智慧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工业和信息化部正积极推动智慧城市基础设施与智能网联汽车(下简称“双智”)协同发展试 点。2021年4月和12月,两部门分批印发通知确定北京、上海、广州、武汉、长沙、无锡等6个城市为第一批试点城市,重庆、 深圳、厦门、南京、济南、成都、合肥、沧州、芜湖、淄博等10个城市为第二批试点城市。

汽车数据安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交通运输部五大部门2021年联合发布《汽车数据安全管 理若干规定(试行)》,使得让智能网联汽车在数据安全领域做到有法可依、有章可循。该规定出台后在中央网信办的指示下, 地方网信办纷纷开展针对车企的数据安全调研情况。

报告节选:


(本文仅供参考,不代表我们的任何投资建议。如需使用相关信息,请参阅报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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