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数据要素产业链分析报告:流通助力,点“数”成“金”,数据要素市场未来可期

  • 来源:西部证券
  • 发布时间:2023/0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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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要素产业链分析报告:流通助力,点“数”成“金”,数据要素市场未来可期。数据为五大生产要素之一,市场空间大。数据与土地、劳动、资本和技术并称为五大生产要素,是数字经济时代新增的关键生产要素。根据国家工信安全发展中心测算,2022年我国数据要素市场规模达到815亿元,其中数据存储市场规模180亿,数据加工市场规模160亿,数据交易市场规模120亿,数据分析板块市场规模175亿,预计“十四五”期间,市场规模复合增速将超过25%。政策持续出台推动数据要素发展,制度不断完善。政策陆续出台推动数据要素发展,2019年10月,中共中...

数据为五大生产要素之一,市场空间大

数据要素是数字经济发展的重要驱动力

数据要素是数字经济发展的重要驱动力。数字经济旨在利用数据资源、信息网络和通信技术来提升效率和优化经济结构。数据与农业经济时代 的土地和劳动、工业经济时代的资本和技术并称为五大生产要素,是数字经济时代新增的关键生产要素,对于推动生产力发展具有重大价值。 根据信通院发布的《中国数字经济发展报告》,2021年我国数据经济规模达到45.5万亿元,同比名义增长16.2%,高于同期GDP名义增速3.4 个百分点,占GDP比重达到39.8%。 数据要素的技术特征:1)具有虚拟性,为虚拟资源;2)低成本复制性;3)主体多元性,复杂的数据加工者构成参与主体。 数据要素的经济特征:1)非竞争性,一组数据可被多主体使用;2)潜在的排他性,数据持有者放弃控制或控制手段被攻破,排他性将消失; 3)异质性,相同数据对不同使用者价值不同。

数据要素市场空间大

我国数据要素市场规模增速快,市场空间大。根据国家工信安全发展中心测算,2022年我国数据要素市场规模达到815亿元,其中数据存储市 场规模180亿,数据加工市场规模160亿,数据交易市场规模120亿,数据分析市场规模175亿,预计“十四五”期间,市场规模复合增速将超过 25%。

数据要素产业链

在数据要素市场中,数据要素产业链包括数据采集、数据存储、数据处理加工、数据流通、数据分析、数据应用、生态保障七大环节。数据采 集、数据存储、数据加工、数据流通、数据分析作为劳动对象,数据应用作为劳动工具,生态保障为整个数据要素市场提供保护。

政策持续出台推动数据要素发展

2019年10月,中共中央首次将数据明确纳入生产要素;2020年5月首次提出培育数据要素市场;2021年国务院提出“十四五”时期发挥数据要 素作用的目标;2022年12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出台《关于构建数据基础更好发挥数据要素作用的意见》,提出构建数据基础制度体系,促进 数据合规高效流通使用;2023年2月,《数字中国建设整体布局规划》出台,明确提出数字中国建设目标和整体框架。

国家数据局成立,完善基础制度架构建

2022年12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出台《关于构建数据基础更好发挥数据要素作用的意见》,探索数据要素“三权分置”,即数据资源持有权、 数据加工使用权和数据产品经营权,以此促进市场有效发展;2023年3月,国家数据局成立,解决数据领域的管理体制分散问题,并保证数据 要素发展和安全之间的平衡。

各地加速探索数据要素市场,推出激励制度助力发展

2022年1月,北京国际大数据交易所率先在全国建立数字经济中介产业体系。2023年起,先后有多地针对数据要素市场参与者出台补贴政策, 补贴对象包括数据供需双方、数据中介等。2023年7月,成都发布促进大数据产业发展专项政策实施细则,对符合规定的企业按照项目建设成 本的20%给予最高300万元的一次性补助;2023年8月,上海数据交易所发布“数据要素市场繁荣计划”,拟设立一亿元人民币的专项激励资 金,以繁荣数商生态、活跃场内交易。

数据资产入表加速数据要素商业化

数据要素资产化有望加速数据要素商业化。8月21日,财政部发布《企业数据资源相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规定了数据资源的确认范围、会 计处理适用准则及披露要求,将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 数据资源将根据用途不同作为无形资产或存货被纳入财务报表中的“资产”项。1)计无形资产:企业使用数据资源,按数据开发阶段支出计 算;2)计存货:企业出售数据资源,出售后按成本结转为当期损益并确定收入。

数据流通为核心环节

数据流通是关键,通过流转实现增值与资产化。在保障所有者权利的前提下,加工后的信息可通过数据交易市场合理合规地流通到各个应用领 域,对外赋能,让不同来源的优质数据在新业务/领域中融合,提升决策效率、拓展商业应用场景、提升数据价值。 数据流通有三种模式。1)数据开放:供给方无偿提供数据,无货币为媒介参与的数据单向流通方式。开放的数据往往是公共数据;2)数据共 享:供需双方进行数据互换,无货币媒介参与的数据双向流通方式。可分为政府间共享、政企间共享、企业间共享等形式;3)数据交易:需 求方付费获取供给方的数据,有货币为媒介参与的数据单向流通方式。  数据流通可细分为数据确权、数据估值定价、数据交易等阶段。数据确权明确了数据归属,是数据流通的前提。数据交易的签订合约、完成交 付和清结清算主要在数据交易所进行,如上海数据交易所、北京国际大数据交易所等。

数据确权是数据流通前提

2022年12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出台《关于构建数据基础更好发挥数据要素作用的意见》,探索数据产权制度,根据数据供应方不同将数据分 为公共数据、企业数据、个人数据三类。提出“三权分置”,即数据资源持有权、数据加工使用权、数据产品经营权三权分置的产权运行机制, 通过在可信机构登记,健全数据要素市场发展制度,为数据要素流通和权益保护打下坚实基础。

场内交易不断完善

我国数据交易机构主要有三类:1)由政府部门组织或批复的数据交易所或交易中心;2)由区域性机构或行业组织主导设立的数据交易机构; 3)由“自产自销”型或“采销一体”型数据密集企业或数据服务型企业主导的数据交易机构或交易点。 近年来国内大数据交易所发展逐渐完善,据中国信通院发布的《数据要素白皮书》,截至2022年11月,已有48家交易机构在全国成立。“数据 二十条”亦强调“培育壮大场内交易”。据财联社报道,23年5月27日,贵州省大数据发展管理局局长景亚萍在2023数博会披露,贵阳大数据 交易所累计集聚“数据商”、“数据中介”等市场主体589家,上架交易产品1017个,累计完成交易776笔,累计交易金额达13.87亿元。

报告节选:


(本文仅供参考,不代表我们的任何投资建议。如需使用相关信息,请参阅报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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