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层次股权市场联动发展 在维护二级市场平稳运行基础上,科学合理保持沪深两市新股发行常态化。
1.电信、计算机和信息服务
一、行业发展基础
2023年,网络强国和数字中国建设加速推进,数字基础设施持续完善,数字技术不断突破,数字经济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服务贸易数字化发展潜力提升。
(一)数字基础设施建设适度超前,提升跨境贸易效率数字基础设施的高质量发展,大幅提高了数据传输速度并提升网络稳定性,不仅改进了用户的互联网体验,还为远程服务、跨境电子商务、智慧城市等新兴领域提供了强有力的技术支持,对服务贸易产生深远影响。“双千兆”网络覆盖持续完善。截至2023年底,具备千兆网络服务能力的10G PON端口数达2302万个,在上年翻一番的基础上增长51.2%,形成覆盖超5亿户家庭的能力。5G基站数达337.7万个,占移动电话基站数已近三分之一,平均每万人拥有5G基站24个,较上年末提高7.6个;其中增强室内覆盖信号的5G室内分布系统数突破100万个,达上年末的3倍多;5G网络覆盖所有地级市城区、县城城区,持续推进向重点场所深度覆盖。算力网络实现阶段性跃升。截至2023年底,全国数据中心共部署810万标准机架,算力总规模达230EFlops(每秒10^18次浮点运算),比上年末增加50EFlops;其中,基础电信企业为公众提供的数据中心机架数达97万架,算力规模超26EFlops,增长超30%。
(二)新技术快速应用,开拓跨国服务贸易新增长点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加速发展,开拓商业模式和市场机会,持续推动服务贸易发展形成新增长点。云服务改变了IT服务的提供方式,允许企业和个人存取、处理和存储数据及应用程序而不受物理位置的限制,促进服务贸易的全球化发展。大数据和人工智能等技术的应用促使电信、计算机和信息服务行业通过数据分析优化网络性能、提高服务质量、预测维护需求,并根据消费者行为设计定制化的服务方案,拓展服务贸易市场。2023年,云计算和大数据服务收入同比增长15.8%,在数字产业服务业收入中占比13.2%,同比提升0.5个百分点,对服务部分的增长贡献率已达17.7%。人工智能新业态发展引领技术和行业变革。通用大模型产品加速多模态能力迭代,在AI生成文字、图像、视频领域不断取得新突破,国内企业奋力追赶的同时,着力加快应用转化。行业小模型产品受到更多重视,“AI+”应用加速落地,AI+智能驾驶、AI+机器人等领域应用创新不断涌现。
二、贸易发展现状
2023年,电信、计算机和信息服务行业的国际贸易总体呈现出规模不断扩大、结构优化、竞争力提升和数字化转型的趋势,展现出强劲的发展潜力。据商务部统计,2023年,电信、计算机和信息服务进出口1290.1亿美元,同比增长3.9%,低于服务进出口总额增速1个百分点。其中,出口903.4亿美元,同比增长4.9%;高于服务出口总额增速15个百分点;进口386.7亿美元,同比增长1.7%,低于服务进口总额增速17个百分点。贸易顺差516.7亿美元,差额较上年增加35.5亿美元。
三、最新政策举措
(一)促进政策 2023年8月,工业和信息化部印发《电子信息制造业2023-2024年稳增长行动方案》,进一步发挥电子信息制造业在工业行业中的支撑、引领、赋能作用,提升产业链供应链韧性和安全水平,保持电子信息制造业经济运行在合理区间,为工业经济稳增长提供有力支撑。 2023年10月,工业和信息化部等六部门关于印发《算力基础设施高质量发展行动计划》的通知强调,加强计算、网络、存储和应用协同创新,推进算力基础设施高质量发展,充分发挥算力对数字经济的驱动作用。以构建现代化基础设施体系为目标,面向经济社会发展和国家重大战略需求,稳步提升算力综合供给能力,着力强化运力高效承载,不断完善存力灵活保障,持续增强算力赋能成效,全面推动算力绿色安全发展,为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注入新动能。
2023年12月,工业和信息化部、教育部、商务部、文化和旅游部、广电总局、国家知识产权局、中央广播电视总台等7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加快推进视听电子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进一步推动视听电子产业高质量发展,培育数字经济发展新空间,加快形成供给和需求更高水平动态平衡,满足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要求。紧抓视听电子产业变革新机遇,持续推进技术创新、制度创新、软硬协同创新,破除产业循环堵点卡点,提升产业链供应链韧性和安全水平,加快构建现代化视听电子产业体系。
(二)开放举措 不断提升电信领域对外开放水平。2024年4月,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关于开展增值电信业务扩大对外开放试点工作的通告》,支持北京市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示范区、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及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引领区、海南自由贸易港、深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率先试点,取消互联网数据中心(IDC)、内容分发网络(CDN)、互联网接入服务(ISP)、在线数据处理与交易处理,以及信息服务中信息发布平台和递送服务(互联网新闻信息、网络出版、网络视听、互联网文化经营除外)、信息保护和处理服务业务等6项增值电信业务的外资股比限制,并在全国范围内取消了经营类电子商务等多项业务的外资股比限制。 持续优化电信市场营商环境。优化外商投资电信业务的审批程序,将外资准入审批与电信业务许可审批进行合并,并将自由贸易试验区部分增值电信业务的许可审批程序改为告知承诺制,提升外资准入便利。
四、贸易发展展望
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指出,要加快培育外贸新动能,巩固外贸外资基本盘,拓展服务贸易、数字贸易、跨境电商出口。展望2024年,人工智能、物联网、大数据等技术的快速进步将为电信、计算机和信息服务行业增长注入强劲动力,消费升级和产业数字化转型将极大促进行业的创新发展,服务贸易、数字贸易将迎来新的发展机遇期。
(一)“人工智能+”驱动出海业务创新发展 随着人工智能大模型技术升级和应用迭代加快,越来越多的互联网服务企业在跨境电商、网络社交、文化娱乐、网络视频、网络游戏等应用服务出海中嵌入“AI+”能力,基于AI助手、VR设备等不断拓展新产品、新服务,提升沉浸式、交互性、个性化社交体验,深度挖掘新兴需求价值。同时,互联网服务更加注重与其他产业领域的跨界合作,推动与零售、餐饮、体育赛事等的在线化品牌联动和内容运营,加速内容服务多元化。
(二)数字化解决方案出海贸易势头强劲 当前,数字化转型成为全球经济大势所趋,各国加快部署推进数字经济发展和数字化转型,带动数字化技术、产品和解决方案市场规模化扩张,为我国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带来新的机遇。一方面,美国、日本、欧盟等主要出口目的地国家需求复苏,我国企业利用技术优势深耕和挖掘垂直应用市场,创新商业模式,提升企业本地化、服务生态化、治理合规化等方面能力,更好适应本地市场需要。另一方面,我国企业加快向东南亚、中东、拉美、非洲等区域布局,助力全球数字化转型,拓展新兴市场机会。
(三)数据跨境流动将成数字贸易关键领域 随着各国数据主权意识上升、数据治理制度加快构建,数据跨境流动日益从支撑数字贸易发展的要素工具角色向引领数字贸易发展的关键核心构成转变,软件服务外包、信息技术服务“出海”关联的数据出口服务大量兴起,数字贸易设施互联互通、贸易数据互操作、贸易产品“碳足迹”数据互认、贸易数据本地化部署、数字税收等成为数字贸易谈判的重要内容。由于各国在数据治理关键环节、重要主体、治理工具存在认知差异,提升各国数据治理框架的互操作性、制定共同行动纲领,以及建立有效的协调机制将成为保障全球数字贸易可持续发展的优先领域。
2.建筑服务
一、行业发展基础
(一)勘察设计行业 根据勘察设计统计数据,2023年全国勘察设计行业发展情况如下2:1.企业总体情况。2023年,全国共有29352个具有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的企业参加了统计,同比增长6.3%。其中,具有工程勘察资质的企业3081个,占10.5%;具有工程设计资质的企业26271个,占89.5%。 2023年,具有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的企业年末从业人员482.7万人,同比减少1.1%。其中,从事勘察的人员16.4万人,同比增长1%;从事设计的人员107.7万人,同比减少0.9%。年末专业技术人员240.7万人,同比增长2.2%。其中,具有高级职称人员57.6万人,同比增长8%;具有中级职称人员87.4万人,同比增长3.4%;具有初级职称人员62.4万人,同比减少0.2%;其他人员33.3万人,同比减少5.2%。
2.业务情况。2023年,具有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的企业工程勘察新签合同额合计1455.5亿元,同比减少2.3%;工程设计新签合同额合计7290.5亿元,同比增长0.2%;工程总承包新签合同额合计71380.3亿元,同比增长8.5%;其他工程咨询业务新签合同额合计1412.2亿元,同比增长4.3%。 2023年,具有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的企业工程勘察收入1085.9亿元,同比增长0.8%;工程设计收入5640.5亿元,同比增长0.2%;工程总承包收入45345亿元,同比增长0.6%;其他工程咨询业务收入1070.5亿元,同比增长5.5%。 2023年,具有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的企业科技活动费用支出总额为2952.5亿元,同比增长13.8%;企业累计拥有专利54.2万项,同比增长14.4%;企业累计拥有专有技术9.4万项,同比增长9.3%。
(二)建筑业 根据建筑业行业统计,2023年全国建筑业发展情况如下3:1.企业总体情况。截至2023年底,全国有施工活动的建筑业企业157929个,同比增长10.5%;从业人数5253.8万人,同比增长2.2%;按建筑业总产值计算的劳动生产率为464899元/人,同比下降3.9%。 2.业务情况。全国建筑业企业(指具有资质等级的总承包和专业承包建筑业企业,不含劳务分包建筑业企业)完成建筑业总产值315911.9亿元,同比增长5.8%;完成竣工产值137511.8亿元,同比增长3.8%;签订合同总额724731.1亿元,同比增长2.8%,其中新签合同额356040.2亿元,同比下降0.9%;房屋建筑施工面积151.3亿平方米,同比减少1.5%;房屋建筑竣工面积38.6亿平方米,同比减少2.7%;实现利润8326亿元,按可比口径计算比上年增长0.2%。
(三)工程监理行业1 1.企业总体情况。2023年,全国共有19717个具有建设工程监理资质的企业参加了统计,同比增长21.2%。其中,综合资质企业349个,同比增长19.1%;甲级资质企业5833个,同比增长13.3%;乙级资质企业12623个,同比增长30.6%。2023年,具有建设工程监理资质的企业年末从业人员210.8万人,同比增长9.2%。年末专业技术人员123.7万人,占年末从业人员总数的58.7%,同比增长5%。其中,高级职称人员23.9万人,中级职称人员50.8万人,初级职称人员26.3万人,其他人员22.8万人。年末注册执业人员为71.4万人,同比增长19%。其中,注册监理工程师为33.9万人,占47.5%,同比增长17.7%;其他注册执业人员为37.5万人,占52.5%,同比增长20.2%。2.业务情况。2023年,具有建设工程监理资质的企业承揽监理合同额2024.2亿元,同比减少1.6%;工程勘察设计、工程招标代理、工程造价咨询、工程项目管理与咨询服务、全过程工程咨询及其它业务合同额8198.5亿元,同比增长21%。
2023年,具有建设工程监理资质的企业全年监理收入1676.4亿元,与上年基本持平;工程勘察设计、工程招标代理、工程造价咨询、工程项目管理与咨询服务、全过程工程咨询及其它业务收入5007.8亿元,同比增长19.7%。其中,45个企业监理收入超过3亿元,101个企业监理收入超过2亿元,287个企业监理收入超过1亿元,监理收入超过1亿元的企业个数与上年基本持平。
二、贸易发展现状
根据商务部统计,2023年,中国建筑服务进出口392.9亿美元,同比增长9.6%。其中,建筑服务出口314.2亿美元,同比增长11.3%;建筑服务进口78.7亿美元,同比增长3.6%。贸易顺差235.4亿美元,与上年206.4亿美元顺差相比,差额增加29.1亿美元。
三、最新政策举措
2023年1月,工业和信息化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十七部门印发《“机器人+”应用行动实施方案》,提出到2025年,制造业机器人密度较2020年实现翻番,服务机器人、特种机器人行业应用深度和广度显著提升,机器人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能力明显增强。聚焦十大应用重点领域,突破100种以上机器人创新应用技术及解决方案,推广200个以上具有较高技术水平、创新应用模式和显著应用成效的机器人典型应用场景,打造一批“机器人+”应用标杆企业,建设一批应用体验中心和试验验证中心。 2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质量强国建设纲要》,明确提升建设工程品质方面三大重点:强化工程质量保障。全面落实各方主体的工程质量责任,强化建设单位工程质量首要责任和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主体责任;提高建筑材料质量水平。加快高强度高耐久、可循环利用、绿色环保等新型建材研发与应用。大力发展绿色建材,完善绿色建材产品标准和认证评价体系,倡导选用绿色建材;打造中国建造升级版。坚持百年大计、质量第一,树立全生命周期发展理念,构建现代工程建设质量管理体系,打造中国建造品牌。
2月,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八部门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隧道工程安全管理的指导意见》。意见指出:完善法规标准。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推动地方性法规、规章制修订工作,构建以建设单位为主导、以施工单位为主体、以施工现场为核心的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罚力度。建立合理工期和造价保障机制。指导建设单位依法改进评标方法,严格限定最低投标价法的适用范围,合理界定成本价格,解决低质低价中标带来的安全生产投入不足的问题。对技术风险高、施工难度大的隧道工程项目,应提高安全生产费用提取标准。
9月,住房城乡建设部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审批管理工作的通知》,自2023年9月15日起施行。通知指出,提高资质审批效率,统一全国资质审批权限。自通知施行之日起,企业资质审批权限下放试点地区不再受理试点资质申请事项,统一由住房城乡建设部实施;加强企业重组分立及合并资质核定。企业因发生重组分立申请资质核定的,需对原企业和资质承继企业按资质标准进行考核;完善业绩认定方式;加大企业资质动态核查力度。
10月,住房城乡建设部发布《关于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全生命周期数字化管理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决定在天津等27个地区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全生命周期数字化管理改革试点工作。试点目标为加快建立工程建设项目全生命周期数据汇聚融合、业务协同的工作机制,打通工程建设项目设计、施工、验收、运维全生命周期审批监管数据链条,推动管理流程再造、制度重塑,形成可复制推广的管理模式、实施路径和政策标准体系,为全面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全生命周期数字化管理、促进工程建设领域高质量发展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四、贸易发展展望
建筑服务领域是中国2030年前实现碳达峰、2060年前实现碳中和目标的重要领域。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要求,为推动建筑产业发展方式转型、实现高质量发展提供了重大机遇。展望未来,要持续推动建筑服务领域绿色发展,加快推进智能建造与新型建筑工业化协同发展,持续深入推进建筑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全面提升建筑业发展质量和效益。2024年,要扩大对外交流,深化与联合国人类居住区规划署的合作,持续做好全球可持续发展城市奖(上海奖)评选,办好世界城市日中国主场活动,深化首届中国—东盟建设部长圆桌会议成果,积极拓展国际伙伴关系布局,推动双多边机制开展住房城乡建设领域务实合作1。
3.证券服务
一、行业发展基础
2023年以来,中国资本市场在全面深化改革、推动高水平双向开放合作以及防范风险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为支持企业创新发展和助力中国经济回升向好发挥了积极作用。中国在推进资本市场高水平双向开放合作以及防范风险等方面取得了积极成效,为推进资本市场制度型双向开放,提升跨境投融资便利化发挥了积极作用。面对复杂多变的国际政治经济与金融形势,证券期货业在全球经济复苏与可持续发展方面承担着重要的责任与作用。
(一)行业经营机构发展基础 2023年,证券、基金、期货等行业机构稳步发展,为资本市场制度型双向开放、跨境投融资便利化奠定坚实基础。截至2023年末,证券公司方面,全国共有146家,总资产11.1万亿元,净资产3万亿元,2023年净利润合计1434亿元。期货公司方面,全国共有150家,总资产1.7万亿元,净资产1952.6亿元,净资产1235.5亿元,2023年净利润98.7亿元。公募基金管理方面,全国共有145家,总资产3643亿元,净资产2697.2亿元,2023年净利润392.7亿元,取得公募资格的资产管理机构13家。私募基金方面,基金业协会登记的私募基金管理人2.2万家,其中,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8469家,私募股权、创业投资基金管理人1.3万家,私募资产配置类基金管理人9家,其他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254家。其他行业机构方面,全国共有78家证券投资咨询机构,总资产175.4亿元,营业收入154.9亿元,净利润17.3亿元;已备案60家基金投资顾问试点机构,服务客户564.5万户,同比增长10.7%,服务客户资产规模1551.5亿元,同比增长7%;已完成证券服务业务备案的会计师事务所115家,注册会计师人数3.6万人,占全国注册会计师人数的35.3%;已完成证券服务业务备案的资产评估机构281家,资产评估师人数9220人,占全国资产评估师人数的19.9%。
(二)市场发展情况 1.多层次股权市场联动发展 在维护二级市场平稳运行基础上,科学合理保持沪深两市新股发行常态化。截至2023年末,沪深交易所上市公司合计5107家。其中,主板3208家,创业板1333家,科创板566家。2023年,沪深两市共236家企业首发上市,融资额3418.1亿元,沪、深两所融资额分别为1936.5亿元、1481.6亿元。同时,共399家次企业实施再融资,融资额5077.2亿元。 推进北京证券交易所高质量发展,深化新三板改革创新。截至2023年末,北京证券交易所共有上市公司239家,总市值4496.4亿元。2023年北交所累计发行普通股78次,融资金额合计154.3亿元。全国股转系统共有挂牌公司6241家,其中创新层1883家,基础层4358家,总市值2.2万亿元。
区域性股权市场突出私募股权市场定位,持续提高对中小微企业的服务赋能和规范培育能力,逐步完善市场基础设施建设,不断健全制度体系、优化市场生态体系。截至2023年末,区域性股权市场共服务企业18.1万家,其中累计转沪深北交易所上市128家,转新三板挂牌950家,被上市公司和新三板公司收购61家;累计实现各类融资2.4万亿元,其中股权融资7700亿元,债券融资4739亿元,股权质押融资8295亿元。
2.交易所债券市场持续创新发展 市场规模方面。截至2023年末,交易所债券市场托管面值28.7万亿元(含企业债和北交所托管在中央结算的政府债券)。其中,非金融企业发行的债券托管面值15.6万亿元,市场占比55.9%。融资方面。2023年,累计发行各类债券(含公司(企业)债券、资产支持证券、国债、地方政府债券和政策性银行债券)13.5万亿元,净融资9.2万亿元。其中,非金融企业本年累计发行4.2万亿元、净融资2万亿元。品种创新方面。积极推动科技创新公司债券高质量发展,2023年,累计发行科创债349只,发行规模3738.7亿元。支持民营企业债券融资,2023年发行信用保护合约及凭证244单,支持实现债券融资2980.3亿元。大力支持绿色债券发展,2023年发行绿色债(含ABS)164只,发行规模1679.6亿元。支持符合环保要求的煤炭、石化、电力等行业企业合理融资,2023年共发行低碳转型公司债券(含ABS)138亿元。资产支持证券方面。服务实体经济功能进一步提升,2023年交易所市场ABS发行规模1.2万亿元,占全市场资产支持证券发行规模的64.2%。其中,知识产权、绿色(碳中和)、乡村振兴ABS等创新产品发行规模合计1430亿元。
3.期货市场稳步发展 2023年,品种供给持续增加,市场运行平稳。品种方面。截至2023年末,期货市场品种总数达到131个,包括71个商品期货、40个商品期权、8个金融期货和12个金融期权。2023年全年共上市30年期国债期货、科创50ETF期权等21个新品种。交易方面。截至2023年末,期货市场总资金15062亿元,有效客户220.6万个,日均交易客户数达到75.4万。以单边计,2023年期货市场合计成交85亿手,同比增加25.6%,成交金额568.5万亿元,同比增加6.3%;期权市场合计成交11.2亿手(张),同比增加163.6%,成交金额9403亿元,同比增加47.6%。
4.基金市场创新发展 公募和私募基金方面。截至2023年末,全国基金管理人管理公募基金规模27.6万亿元、存续产品11528只;基金公司及其子公司私募资产管理业务存续规模6.3万亿元;受托管理社保基金规模1.3万亿元;受托管理基本养老金规模1万亿元;受托管理年金基金(含企业年金、职业年金)规模2.5万亿元。经备案的私募基金数量15.3万只,管理规模20.6万亿元。 基础设施领域REITs方面。截至2023年末,市场累计注册40只首发和扩幕REITs产品,已发行的34只项目合计募集资金1036亿元,回收资金带动新项目投资5719亿元。2023年,基础设施REITs常态化发行持续推进,试点范围稳步拓展到新能源、消费基础设施和水电等领域,全年注册15只首发和扩募REITs产品,其中6只首发REITs和4只扩募REITs完成发行,合计募集资金252亿元,回收资金带动新项目投资1295亿元,市场规模效应、示范效应进一步显现。
二、工作进展
1.支持科技自立自强 健全资本市场服务科技创新的支持机制,促进科技产业和金融良性循环。截至2023年末,沪深交易所新一代信息技术、新能源两个战略新兴行业上市公司共1095家,总市值15.3万亿元。北交所创新属性突出,战略新兴产业、先进制造业公司近八成。2023年新上市企业中高新技术企业193家、占比82%,战略性新兴产业企业220家、占比93%,科技含量高。 编制发布科创类指数。2023年,中国证监会指导沪深交易所编制发布科技创新类指数65条,覆盖先进制造、卫星通信、芯片电子等科技创新行业。
2.支持普惠金融发展 沪深两市积极支持“三农”企业利用多层次资本市场融资。截至2023年末,共有农林牧渔类上市公司48家,总市值6856.6亿元。北交所贯彻普惠金融理念,打造服务创新型中小企业“主阵地”,累计上市142家中小企业,募资272.2亿元。新三板挂牌公司中7080家中小企业累计融资11972次,筹集资金约4113.2亿元(含精选层),1616家公司在亏损阶段获得融资。
持续推动期货市场助力乡村振兴。“保险+期货”的支农惠农模式不断创新,在保障农民收入、赋能普惠金融方面发挥积极成效。2023年,上海期货交易所、郑州商品交易所、大连商品交易所在全国26个省(市、区)共开展412个“保险+期货”项目,累计支持资金4.9亿元,涉及天然橡胶等12个期货品种,保障现货规模达356万吨,覆盖农田约775万亩,为超过40万户次农户提供了价格风险保障。积极推动养老投资产品创新发展。截至2023年末,公募基金行业共成立261只养老目标基金存续规模718.8亿元,其中178只产品增设个人养老金投资的专门份额。个人养老金开立有效账户数434.3万人,实际投资者62.2万人,个人养老金投资公募基金62亿元,更好满足老百姓多样化养老保障需求。
3.助力绿色低碳转型 一是推动加强上市公司可持续发展信息披露。2023年,共有1800多家上市公司披露了可持续发展相关报告,家数再创新高;有3000余家公司披露了为减少碳排放所采取的措施及效果,占比超过全部上市公司的六成。 二是支持符合条件的绿色低碳企业融资。截至2023年末,沪深两所共有新能源汽车、节能环保等战略新兴行业上市公司448家,总市值5.2万亿元,2023年上述行业上市公司披露并购重组交易203单交易金额826.9亿元,有力地支持了绿色经济发展。三是完善中央企业绿色债券融资支持机制,强化资本市场服务绿色低碳发展能力建设。四是稳妥有序推进绿色低碳类期货品种上市工作。2023年广州期货交易所上市碳酸锂期货及期权,为相关产业提供风险管理和价格发现工具。
三、证券期货行业最新政策措施
(一)促进政策 一是推动股票发行注册制走深走实。2023年2月17日,全面实行股票发行注册制相关制度规则正式发布实施。相关制度落地总体平稳,在服务实体经济特别是科技创新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二是强化资本市场基础法律制度建设。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修订后的新《公司法》。国务院审议通过《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条例》。继续推进《企业破产法》《金融稳定法》《上市公司监督管理条例》《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的制定、修订工作。 三是完善资本市场重要制度规则。全年出台规章20件、规范性文件64件。其中,制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推动形成更加科学的独立董事制度体系;修订《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将企业债券总体纳入公司债券监管框架;修订《期货交易所管理办法》,进一步夯实期货交易所监管的制度基础;修订《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业务管理办法》,引导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业务提升服务实体经济质效。
(二)开放举措 1.深化境内外市场互联互通 沪深港通机制日益深化。2023年3月,双向扩大股票互联互通标的范围正式落地,北向方面新增纳入股票1034只,沪股通、深股通标的扩容后分至1192只、1336只,市值分别为51.1万亿元、30.2万亿元,市值覆盖率分别为91%、86%,南向方面纳入符合条件的在港主要上市外国公司4家,港股通标的扩容后至561只。2023年4月,实施沪深港通交易日历优化,开放因不满足结算安排而关闭的交易日。2023年8月,与中国香港证监会宣布推动大宗交易(非自动对盘交易)纳入沪深港通机制。2023年,沪深港通成交金额31.6万亿元,其中沪港通、深港通成交金额分别为15万亿元、16.6万亿元。截至2023年末,沪深股通投资者净买入A股437亿元,其A股交易金额为25.1万亿元,占A股交易总额的5.9%。沪深股东投资者持有A股流通市值2万亿元,占A股总流通市值的2.9%。港股通投资者净买入2894.5亿元,交易金额为6.5万亿元,占港股交易总额的14.5%。港股通投资者持有港股2.1万亿元,占港股总市值的7.3%。
内外ETF互通顺利拓展并平稳运行。2023年11月,某基金公司中证1000ETF在新加坡交易所上市;12月,某基金公司泛东南亚科技ETF和上证红利ETF分别在上交所和新交所同步上市,沪新ETF互通正式落地。截至2023年末,累计推出6只中国内地与中国香港ETF互通产品,11只中日ETF互通产品,6只中新ETF互通产品。优化完善互联互通存托凭证(GDR)制度机制。加强GDR下对应新增A股基础股份发行与全面注册制的衔接,发布实施GDR监管指引。与英国、德国监管机构更新签署监管合作文件,进一步完善跨境监管合作机制,持续做好互联互通存托凭证业务跨境监管工作。2023年,核准5家企业发行全球存托凭证GDR,9家企业完成发行GDR,筹资24.7亿美元。
2.促进跨境投融资双向流动 完善企业境外上市监管制度,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上市融资。经国务院批准,2023年2月17日发布《境内企业境外发行证券和上市管理试行办法》及配套监管指引,自3月31日起施行。境外上市新规坚持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为境内企业赴境外上市创造更加透明、可预期的制度环境。 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赴境外上市融资。2023年,核准或备案30家企业H股首次公开发行(包括20家同时实施“全流通”的公司),完成54家次公司境外再融资备案,15家H股公司单独实施“全流通”备案,完成53家红筹企业首次公开发行备案,其中赴港发行27家,赴美上市26家。2023年,有25家境内企业完成H股IPO,筹资169.1亿港元;共有11家红筹企业备案并完成中国香港IPO,筹资101.4亿港元;6家红筹企业备案并完成美国IPO,筹资14.5亿港元。
有序扩大证券期货基金服务业双向开放。2023年,多家外商独资证券基金期货经营机构获批设立。截至2023年末,共有18家合资证券公司(含3家外商独资证券公司)、49家合资基金管理公司(含8家外商独资基金管理公司),36家证券公司在中国香港、新加坡、老挝共设立、收购或参股38家经营机构,25家基金管理公司在中国香港、美国、新加坡设立或收购27家经营机构;外资私募证券基金管理人35家,管理基金299只,管理基金规模1019.9亿元;全国期货公司共设立20家境外子公司。在前期部分地区试点的基础上,将扩大境外证券基金专业人才从业特别程序实施范围推广至全国。2023年,81家境外机构合格境外投资者资格获批,机构总数较上年增长8.9%,达到806家。 稳妥有序推进期货市场对外开放。2023年1月,菜籽油、菜籽粕、花生期货和期权引入境外交易者参与交易;8月,集运指数(欧线)期货作为境内特定品种上市,并引入境外交易者参与。截至2023年末,共有24个特定品种引入境外交易者参与,同时合格境外投资者(QFII/RQFII)参与期货市场范围进一步拓宽,当前可参与46个期货期权品种交易。
3.国际交流与合作 持续完善跨境监管合作机制。截至2023年末,与67个国家(或地区)的证券期货监管机构签署双边监管合作谅解备忘录,建立了监管合作机制。积极开展跨境监管与执法合作。认真履行多边备忘录下跨境执法合作义务。2023年,中国证监会共收到外国证券期货监管机构跨境执法协查请求16件,已办结18件(含往年结转);收到外国监管信息协查请求51件,已办结54件(含往年结转)。积极利用现行跨境协查机制,为2个案件的境外调查需求向2家外国监管机构发送3件执法协查请求。 中美审计监管合作取得进展。2022年8月,中国证监会、财政部与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签署中美审计监管合作协议,随后严格执行各自法律法规和协议的有关规定,合作开展了一系列检查和调查活动。2022年12月,PCAOB发布报告,确认可以对中国内地和中国香港会计师事务所完成检查和调查。2023年,中美双方继续开展跨境审计检查合作和调查合作,各项工作按计划顺利完成,常态化、可持续的审计监管合作机制逐步形成。
四、贸易发展展望
中央金融工作会议明确提出,稳步扩大金融领域制度型开放,提升跨境投融资便利化,吸引更多外资金融机构和长期资本来华展业兴业。下一步,全力以赴落实好中央的决策部署,积极参与资本市场的国际治理,不断深化资本市场的制度型开放,持续加强与境外市场的互联互通,落实好新的境外上市规则,吸引更多境外机构到内地资本市场展业。 一是进一步优化完善互联互通机制。放宽沪深港通下股票ETF合资格产品范围,将REITs纳入沪深港通,支持人民币股票交易柜台纳入港股通,推动引入大宗交易机制,不断丰富离岸市场风险管理工具,同时支持QFII和RQFII等各类境外资金加大对北交所的参与力度。
二是保持跨境监管合作渠道畅通。与境外监管机构保持良好的合作关系,维持跨境投融资渠道畅通。在中美审计监管合作取得重要阶段性成果的基础上,继续稳妥有序推进有关检查和调查合作事项。 三是持续加强与外资机构沟通交流。通过国际投资圆桌会、赴境外直接沟通交流等多种形式,了解外资机构对当前宏观经济、对市场的看法,并认真听取外资机构的意见建议,宣传境内资本市场的投资价值和投资潜力,回应并推动解决外资关切问题,稳定外资预期。 四是支持中国香港国际金融中心建设。落实好境外上市新规,让内地企业更加便捷高效到中国香港上市。协调好技术、规则和监管,尽快推出大宗交易纳入互联互通。根据市场需要,在中国香港市场推出国债期货。加强与中国香港监管机构合作,打击市场违法违规行为,维护市场秩序,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