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然气消费、产量、进口、价格及政策梳理

天然气消费、产量、进口、价格及政策梳理

最佳答案 匿名用户编辑于2024/07/01 15:56

海关总署数据显示,2023 年,我国天然气进口 11997 万吨(约 1656 亿立方 米),同比增长 9.9%,这是仅次于 2021 年进口 12140 万吨之后的第二高。其

1.天然气消费量重回增长轨道

国家发展改革委数据显示,2023 年,全国天然气表观消费量 3945.3 亿立方 米,同比增长 7.6%。对比 2022 年消费增速-1.7%,2023 年我国天然气表观消费 一改颓势,市场重回增长轨道。2023 年,我国宏观经济回升向好,商业服务业景 气度快速提升,工业生产逐步恢复,带动商服、工业、交通、发电等用气需求增 长,同时国际气价下行带动国内 LNG 市场价下降,天然气经济性改善,叠加水 电不及预期,气电补位需求增长,在多重因素作用下,我国天然气消费实现较快 增长。

2.天然气产量连续 7 年增产超百亿方

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2023 年,我国天然气产量达到 2324.3 亿立方米,同 比增长 5.6%,这是我国天然气产量连续 7 年增产超过 100 亿立方米。四川、鄂 尔多斯、塔里木三大盆地是增产主阵地,2018 年以来增产量占全国天然气总增 产量的 70%。非常规天然气产量突破 960 亿立方米,占天然气总产量的 43%,成 为天然气增储上产重要增长极。其中,致密气夯实鄂尔多斯、四川两大资源阵地, 产量稳步增长,全年产量超 600 亿立方米;页岩气新区新领域获重要发现,中深 层生产基地不断巩固,深层持续突破,全年产量 250 亿立方米;煤层气稳步推进 中浅层滚动勘探开发,深层实现重大突破,全年产量超 110 亿立方米,成为国内天然气供应的重要补充。2023 年,油气行业增储上产“七年行动计划”持续推进, 全年天然气新增探明地质储量近万亿立方米。

3.天然气进口量同比增长 9.9%

海关总署数据显示,2023 年,我国天然气进口 11997 万吨(约 1656 亿立方 米),同比增长 9.9%,这是仅次于 2021 年进口 12140 万吨之后的第二高。其中, LNG进口量7132万吨、同比增长12.6%,进口金额3160.52亿元、同比下降9.4%, 我国重新超越日本的 6610 万吨成为全球第一大 LNG 进口国;管道气进口量 4865 万吨、同比增长 6.2%,进口金额 1362.11 亿元、同比上涨 13.9%,管道气进口量 增长主要受中俄东线增量拉动,中俄东线超量完成年度供应气量,全年对我国天 然气供应超过 220 亿立方米。从进口结构上看,LNG 进口量涨幅大于管道气。 2023 年,从国际看,全球天然气供需形势较 2022 年大幅缓解,欧亚竞购减弱, 推动我国 LNG 进口增加;从国内看,经济形势好转带动终端需求增加,全年共 计约 11 份新的 LNG 长协开始执行,合同量约 640 万吨/年,且新的 LNG 接收站 投产运营,接收产能释放。在多重因素影响下,我国天然气进口增长显著。2023 年,我国天然气对外采买度小幅提升至 42%以上。

2023 年,我国 LNG 进口来源国主要有澳大利亚、卡塔尔、俄罗斯、马来西 亚、印尼、美国等。其中,澳大利亚仍是我国第一大 LNG 进口来源国,占进口 总量的 33.9%,共计 2416 万吨,其次分别是卡塔尔、俄罗斯、马来西亚、印度 尼西亚、美国,分别占比 23.4%、11.3%、9.9%、5.6%、4.4%。我国管道气进口 来源国为土库曼斯坦、俄罗斯、哈萨克斯坦、缅甸、乌兹别克斯坦。其中,土库 曼斯坦是我国最大的管道气供应国,供应量为 2480 万吨,占比超过一半;俄罗 斯提供了 1630 万吨的管道气,占比超过了三成;哈萨克斯坦、乌兹别克斯坦和 缅甸的管道气供应量均未超过 350 万吨,占比较小。

4.天然气价格

(一)国内 LNG 价格呈 V 字型走势 2023 年,国内市场 LNG 价格呈 V 字型走势。上半年 LNG 价格高开低走, 因经济复苏慢于预期,而天然气整体供应充足,供需失衡导致天然气价格逐步回 落。具体来看,1 月逢元旦及春节,节日期间市场供需均有减少,场内交投氛围 一般,价格震荡盘整。2 月终端需求缓慢恢复,加之冷空气支撑,储备库补库等 多重利好消息刺激,价格以走高为主。3 月随着气温回升城燃需求减少,且下游 工业及车用均有停工停产,价格大幅下调。4 月下游需求未有明显改善,上游液 厂多降价排库。5 月至 6 月,市场氛围延续低迷,虽检修液厂增加,资源减量明 显,但下游需求有限,而原料气竞拍价格持续走跌,难以对液厂形成较大支撑, 利空持续,价格稳中继续回落。

下半年 LNG 价格总体呈先低后高趋势,随着采暖季的到来,各地区成交价 格季节性上涨。具体来看,7 月主产区部分液厂集中检修,场内供应缩减,随后 需求不济致价格下滑,但市场整体涨幅大于跌幅。8 月市场行情整体呈下行趋势, 传统淡季下需求难有起色,加之对高价资源抵触心理明显,成交重心下滑,为年 内最低点。9 月至 12 月,成交价格保持上涨势头,其中原料气竞拍价格上涨,成 本增加带来了有利的影响,加之四季度气温下降,城燃补库需求旺盛,部分液厂 以及接收站为保供停产停出,市场资源供应偏紧,进一步助推价格大幅上涨。

(二)LNG 进口均价出现明显回落 2023 年,全球天然气市场趋于平衡,国际气价受地缘溢价逐步消退的影响,从历 史高点大幅回落,欧洲、亚太和北美三大市场气价均回落至乌克兰危机前水平, 全年欧洲 TTF 现货、东北亚 LNG 现货和美国 HH 现货均价分别为 12.9 美元/百 万英热单位、15.8 美元/百万英热单位和 2.54 美元/百万英热单位,同比分别下跌 65.8%、54.4%和 60.5%。随着全球市场 LNG 现货价格走低,我国 LNG 进口价格 亦出现明显回落。2023 年,根据进口数量和进口金额计算,我国 LNG 进口均价 为 4431.47 元/吨,折合 3.21 元/立方米,同比下降 19.4%;管道气进口均价为 2799.82 元/吨,折合 2.03 元/立方米,同比增长 7.4%。

5.天然气政策

(一)跨省天然气管道运输价格首次分区域核定 2023 年 12 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关于核定跨省天然气管道运输价格的 通知》,首次分区域核定了国家管网集团经营的跨省天然气管道运输价格。通知 分别明确了西北、东北、中东部及西南价区的跨省天然气管道运价率,并要求国 家管网集团根据各价区运价率,以及天然气入口与出口的运输距离,计算确定管 道运输具体价格,并向社会公开。 此次核价是天然气管网运营机制改革以来的首次定价,也是国家首次按“一 区一价”核定跨省天然气管道运输价格。价格核定后,国家管网集团经营的跨省 天然气管道运价率由 20 个大幅减少至 4 个,构建了相对统一的运价结构,打破 了运价率过多对管网运行的条线分割,有利于实现管网设施互联互通和公平开放,加快形成“全国一张网”,促进天然气资源自由流动和市场竞争,助力行业高质量 发展。

(二)天然气上下游价格联动机制逐渐完善 2023 年初,国家发展改革委向各省市下发《关于提供天然气上下游价格联 动机制有关情况的函》,将天然气价格联动事项视作重点工作推进。2023 年 6 月, 国家发展改革委出台《关于建立健全天然气上下游价格联动机制的指导意见》, 意在健全上下游成本疏导机制,促使天然气终端价格及时反映市场与成本变化。 理顺上下游价格联动机制是我国天然气价格改革的重点工作之一。2022 年 以来,国际天然气价格显著提升,我国 LNG 进口成本随之增加,理顺天然气价 格联动机制对保障城燃企业合理收益的重要性不断凸显。此次的指导意见是国家 层面首次就天然气终端价格联动机制出台的专项指导性文件,有助于进一步理顺 和疏导终端环节价格,推动气价灵敏反映市场形势变化、发挥价格对供需的调节 作用,引导资源合理供应,保障我国天然气供应安全。在其指导下,各地纷纷开 启或加快价格联动改革,多个省(区、市)出台天然气上下游价格联动机制相关 政策,或优化了价格联动机制的具体内容,对价格联动条件进行了一定放宽。

(三)天然气利用政策优化调整 2023 年 9 月,国家能源局发布《天然气利用政策(征求意见稿)》。该《征 求意见稿》提出,综合考虑天然气利用的社会效益、环境效益和经济效益以及不 同用户的用气特点等各方面因素,天然气用户分为优先类、允许类、限制类和禁 止类。按照天然气利用优先顺序加强需求侧管理,优化用气结构,有序发展增量 用户,鼓励优先类、支持允许类天然气利用项目发展,对限制类项目的核准和审 批要从严把握,列入禁止类的利用项目不予许可、不予用气保障。新建天然气利 用项目(包括优先类)立项报批时应落实气源,与上游供气企业落实购气协议, 并确保项目布局与管网规划等相衔接;已用气项目供用气双方也要有合同保障。

与 2012 年出台的政策相比,天然气利用领域扩展,利用限制放宽,禁止项 目减少。一是在优先类增加“已纳入国家规划计划、气源落实、气价可承受且已 完成施工的农村煤改气取暖项目”“气源落实、经济可行的调峰气电项目”“带补燃 的太阳能热发电项目”“远洋运输、作业船舶和工程装备”“油气电氢综合能源供应 项目和终端天然气掺氢示范项目”等。二是在允许类增加“新增农村煤改气取暖项 目”,但将原优先类“可中断天然气制氢项目”降级为允许类——“为炼油、化工企业加氢装置配套的天然气制氢项目”。三是将原禁止类“煤炭基地建设基荷燃气发 电项目”和“天然气制甲醇项目”升级为限制类,禁止类仅保留“天然气常压间歇转 化工艺制合成氨”一项。整体来看,新政策明显有利于促进市场消费规模扩大。

(四)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高质量推进 2023 年 8 月,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印发《全国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 作方案》,开启全国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提到,用 3 个月 左右时间开展集中攻坚,全面排查整治城镇燃气全链条风险隐患,建立整治台账, 切实消除餐饮企业等人员密集场所燃气安全突出风险隐患;再用半年左右时间巩 固提升集中攻坚成效,组织开展“回头看”,全面完成对排查出风险隐患的整治, 构建燃气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到 2025 年底前,建立严进、 严管、重罚的燃气安全管理机制,完善相关法规标准体系,提升本质安全水平, 夯实燃气安全管理基础,基本建立燃气安全管理长效机制。

燃气安全涉及千家万户,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事关社会大局和谐稳 定。此次专项整治工作紧盯城镇燃气领域“气、瓶、阀、软管、管网、环境”六大 方面突出问题,按照“聚焦重点、集中攻坚、系统治理、全面整改、建立机制”总 体思路,围绕“大起底、大整治、大保障、大提升、大督查、大评估、大宣传、大 培训”八大任务,全链条整治城镇燃气安全风险隐患,坚决防范重特大事故发生, 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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