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商事调解发展现状如何?

上海商事调解发展现状如何?

最佳答案 匿名用户编辑于2024/01/19 10:51

上海持续提升法律服务水平,在商事调解领域不断加强专业化、国际化能力建设, 取得了较好成效,形成了有益的经验,可以为国内其他地区加快推动商事调解进程 提供启示。

1. 商事调解组织发展迅猛

全国第一家商事调解机构纠纷化解功能日益凸显。上海经贸商事调解中心(下文简称为调解中心)是 2011 年 1 月 8 日经上海市商务委员会、上海市社团管理局 批准成立的作为全国第一家专业从事商事纠纷调解的第三方机构,是最高人民法院 国际商事法庭确定的“一站式”国际商事纠纷多元化解决机制唯一一家社会服务性 质的特邀调解组织,也是我国开始有自己的与国际通行规则接轨的专业商事调解组 织的一个标志性事件。①调解中心致力于帮助国内外企业或机构解决在贸易、投资、 金融、证券、知识产权、技术转让、房地产、工程承包、运输、保险以及其他商事、 海事等领域的纠纷并提供有关的咨询、专业培训服务。而且,调解中心根据业务需 要,专门建立了知识产权、海事海商、房地产、能源及环保、金融、国际贸易六个 专业委员会。同时,为配合解决上海自贸区的商事争端,经贸商事调解中心还建立 了一个全部由境外专业人士组成的国际商事联合调解庭,能够更加快速、有效地处 理国际商事争议。调解中心成立十余年来,不论是在商事纠纷处理方面,还是在推 动中国商事调解的专业化发展方面,都取得了显著的成绩。

自从 2011 年成立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调解中心共受理案件 2562 件,涉案标 的额约 654 亿元,调解成功的有 1560 件,调解成功率为 60.89%。其中,2020 年, 受理案件 388 件,调解成功 217 件,成功率为 55.93%;2021 年,受理案件 403 件, 调解成功 280 件,成功率为 75.26%;2022 年,受理案件 294 件,调解成功 186 件, 成功率为 63.26%。而且,2020 年起,调解中心充分运用数字化、信息化手段, 90% 的案件通过在线视频方式调解,并将电子签名系统嵌入调解协议的签署过程 中,大幅提升了调解工作的效率。②调解中心也是全球最大的纠纷解决机构美国 司法仲裁调解服务有限公司(JAMS)在中国的唯一战略合作机构,亦是联合国世 界知识产权组织(WIPO)仲裁与调解中心、欧盟知识产权局(EUIPO)上诉委员 会、新加坡调解中心(SMC)、英国有效争议解决中心(CEDR)的重要合作伙伴。 2020 年,调解中心先后与 EUIPO 和 JAMS 建立中欧、中美国际商事联合调解机制。 正是由于调解中心在商事调解领域的突出贡献,其被上海市浦东新区政府评为“国 际贸易功能性机构”,被上海市民政局评为上海市品牌社会组织、上海市“十佳公 益机构”、5A 社会组织,成为全国首家 5A 级的商事调解机构。2022 年 1 月,调解中心荣获“全国先进社会组织”,在上海经贸商事调解中心的引领下,2023 年 1-8 月,浦东新区新设的商事调解组织有 5 个,分别是上海浦东新区东方调解中心、上 海浦东新区融合民商事调解中心、上海浦东新区和众调解服务中心、上海浦东联合 法律服务调解中心、浦东新区书谐调解事务所,调解员共 168 名,其中男性 65 名, 女性 103 名。相关调解组织共受理商事纠纷 5638 件,调解成功 5615 件,涉案标的 约 19.66 亿元。① 2023 年 8 月份,华东政法大学国际调解研究中心成立大会在上海 举行,标志着国内高校首家国际调解研究中心的成立,有助于推动商事调解的理论 研究和人才培养。

知 识 产 权 纠 纷 涉 外 调 解 机 构 逐 步 发 展 壮 大。 世 界 知 识 产 权 组 织(World Intellectual Property Organization,中文简称为产权组织,英文简称为 WIPO),是 关于知识产权服务、政策、合作与信息的政府间国际组织,是联合国专门机构, 致力于领导发展兼顾各方利益的有效国际知识产权制度,让创新和创造惠及每一 个人,现有 193 个成员国。世界知识产权组织(WIPO)仲裁与调解上海中心(下 文简称为上海中心),是世界知识产权组织仲裁与调解中心于 2019 年 10 月在中 国设置的分支机构,是一个中立的、国际性的、非营利性的、专业的知识产权和 技术领域的争议解决机构,主要业务是通过采用诉讼外的调解、仲裁、快速仲裁 和专家裁决等程序,促进私人主体之间涉及知识产权和技术的商事争议的解决, 是司法部批准的首家在中国境内开展仲裁与调解业务的国际仲裁机构。

2020 年 10 月,上海市司法局向上海中心颁发《境外仲裁机构业务机构登记证》,上海中心 正式运行。 上海中心解决争议依据的规则包括《WIPO 调解规则》《WIPO 仲裁规则》 《WIPO 快速仲裁规则》《WIPO 专家裁决规则》。当事人提交上海中心调解的四 种途径包括:通过合同条款约定将争议提交上海中心进行调解;当事人在争议产生 后基于合意,将争议提交上海中心进行调解;一方当事人依据《WIPO 调解规则》 第四条单方申请上海中心调解,上海中心帮助另一方当事人了解调解程序,考虑调解申请;经双方当事人同意,成员国知识产权局、版权局、法院等第三方将受理的 知识产权争议委托至上海中心进行调解。上海中心的收费特点是,调解不成不收 费,且收费标准低于产权组织总部。收费标准是:管理费为 50 美元,调解员费为 每方当事人 350 美元(包含 4 小时的准备及调解时间),超出时间按每小时每方当 事人 140 美元收费。截至 2023 年 8 月中旬,上海中心共计收到来自法院的委派案 件 86 件。其中,71 件来自上海法院、14 件来自福建法院、1 件来自海南法院, 74 件已经调解结案。上海中心成立以来收案数量持续增长。2020 年 7 月至 12 月,受 理 18 件调解案件;2021 年受理 23 件调解案件;2022 年受理 25 件调解案件;2023 年 1 月至 8 月中旬已经受理 20 件调解案件。而且,受理的案件表现出以下几个方 面的特点:案件类型多样化,涉及知识产权各领域;当事人涉及美国、德国、日本 等多国企业;调解保持近 40% 的高成功率。

2. 商事纠纷调解程序前置稳步推进

以“人民城市”理念和新时代“枫桥经验”为指引,以尊重当事人意愿、和解 调解优先等为基本原则,以构建有机衔接、协调联动、高效便捷的多元化解矛盾纠 纷机制为目标,《上海促进多元化解矛盾纠纷条例》明确大调解工作由司法行政部 门负责牵头推进的同时,进一步明确人民调解、行政调解、行业性专业性调解、司 法调解的基本规范,并重点对社会调解组织发展、调解费用等作出规定,吸引更多 社会力量参与调解工作,真正发挥调解在化解矛盾纠纷中的“第一道防线”作用。 为实现上述目标,《上海促进多元化解矛盾纠纷条例》明确建立重大行政决策 风险评估、社会矛盾排查预警等防范机制,并依托市、区两级非诉讼争议解决中心 和多元化解矛盾纠纷信息化平台,为当事人提供“一站式”矛盾纠纷化解服务;此 外,还对法律援助与司法救助、经费保障、调解咨询专家库建设等保障性制度作出 相应规定。

非诉讼争议解决中心是以各区人民调解中心为基础、在区司法局指导下 设立的区级层面非诉讼争议解决枢纽性工作平台。主要承担与辖区内中级人民法 院、区人民法院诉调对接中心进行对接实现矛盾纠纷“一口式”受理、分流、反馈 和促进本区调解与仲裁、行政复议、行政裁决、公证等相互衔接与联动等职能。在 多元化解矛盾纠纷信息化平台搭建方面,2022 年 12 月 15 日“解纷一件事”平台 上线,对接调解、仲裁、行政复议、行政裁决等 10 类纠纷化解途径,整合全市 15 个部门的解纷资源,推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业务流程优化再造,为市民提供更加便捷、普惠的解纷服务。①“解纷一件事”平台上线,对接调解、仲裁、行政复议、 行政裁决等 10 类纠纷化解途径,整合全市 15 个部门的解纷资源,推动矛盾纠纷多 元化解业务流程优化再造,为市民提供更加便捷、普惠的解纷服务,实现矛盾纠纷 数据统计、数据分析、案件分流等工作的前提下,逐步推动平台的智能化建设。② 在成效方面,根据上海市司法局权威统计可知,2020 年,全市 16 个区设置的非诉 中心受理案件数量 25 万件,化解成功 15.8 万件。其中,为了不断加强对商事、知 识产权、金融等领域纠纷的调解,上海市工商联人民调解工作室已实现 16 个区全 覆盖,知识产权纠纷年均调解 2000 余件,银行、证券、期货业纠纷年均调解 4000 余件,有效助力了优化营商环境。③

此外,为进一步推进商事纠纷调解程序前置落地生根,2021 年 10 月 27 日,上 海市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与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上海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 员会、上海市工商业联合会等共同签署《关于将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 合力 做好商事纠纷先行调解工作的合作备忘录》,标志着集“调(仲)诉”为一体的多 元解纷新格局在上海落地,探索商事案件先行调解机制取得实质性进展。为进一步 落实商事纠纷调解前置,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在立案窗口放置《商事纠纷先行 调解十八问》宣传手册,有效引导商事纠纷当事人首先选择调解程序处理纠纷。

参考报告REPORT

中国商事调解年度报告(2022~2023).pdf

中国商事调解年度报告(2022~2023)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要推进高水平对外开放,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作为国际社会广泛认可的商事争端解决方式,商事调解对于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具有重要意义。根据世界银行2023年启动的新一轮营商环境评估体系,商事调解的发展水平是重要评价指标之一。特别是2018年《新加坡调解公约》的诞生,标志着“调解全球化”的到来。全球很多国家和地区均致力于完善本国的商事调解法律和制度,积极推动商事调解的发展,着力提高自身在国际商事纠纷解决中的吸引力、竞争力和影响力。在全球商事调解发展浪潮的推动下,我国商事调解的发展也呈现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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