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洁风险防控工作考核办法主要有三类,分别是建立廉洁风险 问责机制、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考评、开展廉洁风险防控工作评价。
1.建立廉洁风险问责机制
坚持有权必有责,有责要担当,失责必追究。信托业是风险高度集中的特殊行业,其风 险经营和专业管理的特性非常明显,从业人员需在合规的前提下,严格按照监管要求从事各 类业务活动,增强廉洁风险的防范。
(1)明确问责原则。问责机制应遵循以下原则:一是遵循客观公正、依法合规原则;二 是遵循分级监督原则,严格按照员工管理权限和岗位职责,实行分级负责、逐级监管、层层 问责;三是遵循尽职免责、失职追责原则,紧盯关键关节关键人员。
(2)突出问责三性。在问责的把握上突出三个性质:一是准确性,侧重监管机构、相关 领导在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问责时,定性是否准确,量纪是否恰当;二是规范性,侧重在问 责时是否依照公司规章制度处理有关规定的相关程序和要求进行问责;三是及时性,在发生 实施问责的情形后,是否及时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问责。
(3)规范问责方案。主要从事实是否清楚、定性是否准确、适用条款是否恰当以及处理 是否得当这四个方面对问责方案进行审核,并提出反馈意见,从而防止各部门在责任追究过 程中出现失之于偏、失之于软的现象,减少责任追究的随意性和不规范性。
(4)把握问责尺度。为将不廉洁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有效控制风险、降低损失,在问 责尺度把握上,在自查过程中发现且危险后果轻微的违纪违法行为可在不低于“底线”标准 情况进行问责;通过检查、监督等方式发现违纪违法并启动问责的,责任单位不得“从轻减 轻”;由纪检等部门发现违法违纪的,或屡查屡犯的,必须从严、从重处理,并对领导进行 严肃问责,营造“将问责解决在第一道防线”的导向。
2.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考评
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考核评价中加入廉洁风险防控评价标准,推动廉洁风险防 控落到实处,将评价结果纳入信托公司业绩考核。

3.开展廉洁风险防控工作评价
开展廉洁风险防控工作评价,将评价结果纳入领导评价体系,以推进公司廉洁风险防控 机制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