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日本虚拟货币的立法修改回顾

对日本虚拟货币的立法修改回顾

最佳答案 匿名用户编辑于2023/03/09 09:07

以下回顾了日本迄今为止的法律修改,并在此基础上对 2022 年和 2023 年修改后的加密资产相关法律进行说明。

1.迄今为止对虚拟货币的立法修改回顾

2017 年 4 月,《资金结算法》和《防止犯罪所得转移的相关法律》都得到 了修订。这次修订主要对加密资产(虚拟货币)做出了法律上的定义,规定了加 密资产交换服务提供者(彼时加密资产仍称为虚拟货币)的注册制和用户保护的 基本框架,确立了反洗钱和打击恐怖主义融资的措施,明确了登录业者的用户身 份验证义务。

2020 年 5 月生效的修订《资金结算法》将“虚拟货币”的这一概念修改为 “加密资产”,同时为加密资产交换服务提供商课与了对客户资产进行线下管理 的义务,和应对资金外流风险的义务。除此之外,本次修改还对从事加密资产托 管服务的主体资格进行了修改,规定只有注册为加密资产交易服务商的主体才能 提供相关服务。前述几项修改均旨在保护加密资产服务迅速普及背景下易受侵害的投资者权益。

在 2020 年,《金融商品交易法》也得到了修订。首先,本法对具有投资特 征的 ICO 和不具有投资特征的 ICO 进行了明确区分。其中,具有投资特征的 ICO 作为一种 STO(Security Token Offering)受到《金融商品交易法》FIEA 监管。 以 STO 的形式发行的代币是一种证券,其受投资法规约束。其次,由于本法将加 密资产认定为是一种金融产品,从事加密货币的场外衍生品交易、中介交易、经 纪或代理的从业者就必须注册成为第 1 类金融工具业务经营者。这一修改被认为 有助于合规的从业者进入行业,促进行业健康发展。再次,与金融商品交易法密 切相关的《金融商品销售法》还明确了加密资产交易服务提供商对合同条款进行 说明的义务。本次修改之后,当客户以未尽说明义务为由向加密资产交易服务提 供商提出损害赔偿请求时,客户不必再积极证明服务提供商未尽说明义务的事实。

在 2022 年俄乌战争的背景下,日本政府在国际社会上积极主张对俄进行经 济制裁。在这一背景下,通过加密资产转移财产的行为就成为了制裁的漏洞,国 际社会上对稳定币监管的呼声也越来越高。日本政府为了填补这一漏洞,于 2022 年 6 月对《外汇法》和《支付服务法》都进行了修改。

纵览日本近几年对加密资产的规制路径,可以发现自 2017 年初次使加密资 产受到监管以来,其规制的严格程度和范围均逐渐扩大,2022 年的磁怪可以说 对所有加密资产都进行了监管。

2.2022 年几个修改的详细介绍

反洗钱法和逃避经济制裁法的修订

2022 年 5 月,日本对《外汇法》进行了修订。正如前文所述,2022 年 2 月 开始的俄乌战争导致了国际社会对俄经济制裁。随后,为了落实对俄罗斯的个人 和实体的经济制裁,G7 峰会同意对通过数字资产转移财富的俄罗斯主体征收费 用,日本政府也承诺通过法律修订实现对俄经济制裁。

日本的《外汇法》适用于日本与外国之间的资金、商品和服务流动。本次对 《外汇法》的修订为加密资产交换服务提供商课与了确认客户的加密资产转让是 否受到经济制裁的义务。根据这一规定,自 2022 年 6 月 1 日起,如果加密资产 交换服务提供商作为中介交易或交换超过等值 3000 万日元的加密资产,其必须 在 20 天内通过日本银行通知日本政府。这使得处于经济制裁中的主体的交易不 被准许,实现了防止通过加密资产(虚拟货币)洗钱以逃脱经济制裁的目的。此 外,修改后的《外汇法》还同时课与了加密资产交换服务提供商对客户进行身份 验证的义务,但这一义务实际上已经在《防止犯罪所得转移法》中得到了规定。 因此这里不再赘述。

除了通过《外汇法》对虚拟资产流动的限制,日本政府还对反洗钱的相关规 定进行了强化,在2022年10月导入了国际上关于送金的通行规则即“旅行规则”。 “旅行规则”要求,为防止洗钱,应用户的请求进行虚拟货币汇款操作的虚拟资 产交换服务提供商必须将有关发送者和接收者的某些项目通知接收方的交换服 务提供商。此外,修改《防止犯罪所得收益转移的相关法律》的法案也已经提交 给国会审议。如果通过,日本将以与银行同级别的监管措施对加密资产交换服务 提供商进行监管。

最后值得注意的是,《外汇法》和《国际恐怖主义财产冻结法》之中也存在 诸多关于反洗钱的规定。2023 年 5 月起,这些规定将不仅对加密资产生效,还 同时对包括稳定币在内的多种虚拟资产生效。

新增对稳定币的规制

2022 年 6 月 3 日,《为构建稳定高效的资金结算系统而部分修改资金结算 法的法案》得到了颁行,经该法案修改后的《资金结算法》于 10 月得到了实施。 本次修改虽然涉及多个方面,但最值得瞩目的是对“电子支付方式”的规定。修 改后的《资金结算法》将价格与法定货币挂钩的“类数字货币”,如“1 稳定币 =1 日元”类型的稳定币规定为用于汇款和支付的“电子支付方式”。相反,与 法币直接挂钩的稳定币之外的,其他通过算法来稳定其价值的所谓“稳定币”则 被归类为“加密资产类型”。相比于“电子支付方式”而言,“加密资产类型” 仍按照“加密资产”进行监管。这样的区分类型的规定使得《资金结算法》成为 全球第一部对稳定币进行规制的法律。

能够被认定为是一种“电子支付方式”的所谓“类数字货币”型的加密资产, 主要包括与美元挂钩的泰达币(USDT)和美元硬币(USDC)。相反,“加密资产 类型”的范围则较广。除了 TRON 区块链上的去中心化美元(USDD)之外,还包 括因价格失去稳定性而在 2022 年 5 月崩溃,并在不久后重启的 Classic(USTC) 等一系列加密资产。

基于前述区分,新修改的《资金结算法》还对有权发行“类数字货币”的主 体做出了限定。其规定,只有银行、转账服务商和信托银行有权发行“类数字货 币”。受此影响,相关中介机构的监管也被要求必须经过注册才能进行“类数字货币”经营,并且这些机构全部受到《防止犯罪所得收益转移的相关法律》和《反 洗钱》以及《反恐怖主义融资法》的管辖。

新增对信托银行托管加密资产的规制

2022 年 6 月 30 日,日本政府公布了对内阁府条例进行修改的法案。根据这 一法案,除了之前由首相批准的“加密资产交换业服务商”之外,日本的信托银 行也将被准许开展加密资产的托管业务。信托银行在就此项业务进行个别申请, 并被审查合格后,将获准开展将加密资产(虚拟货币)作为信托资产进行管理的 业务。

结合 6 月 10 日颁行并实施的新《资金结算法》,信托银行将为由电子记录 表明的有价证券的转移(证券型代币)、电子支付方式(稳定币)和加密资产等 一系列数字资产提供托管服务。在本次修法后,现已存续的银行集团将有权进行 托管服务,这将导致包括加密资产在内的数字资产的投资安全感在整体上得到提 升,使得机构投资者更容易参与到加密资产的投资之中去。日本的这一修法措施 无疑是借鉴了在银行信托业务上较为领先的美国的做法。在美国,由于各大银行 均获准对虚拟资产开展信托业务,机构投资者的数量有所增加,而这对包括比特 币在内的虚拟资产的的价格均产生了积极影响。

将可能面临年终市值计税制度的修改

2022 年 8 月 31 日,金融厅和经济产业省联合公布了 2023 财年的税制改革 要求。这表明,对加密资产(虚拟货币)年终按市值计税的法律修改已经在紧锣 密鼓的酝酿之中。需要注意的是,即使没有这次修改,在日本开展加密资产相关 业务的公司自 2022 年 9 月起就已经被按期末市场价值征税了。按照期末市场价 值征税意味着,即使公司发行的加密资产没有产生实际利润,但资产自发行(收 购)时起价值发生了上升,导致“未实现利润”的存在,就会被征税。

这里存在的问题在于,企业在自己保有和交易由自己发行的“社区代币”时, 似乎也能够成为课税的对象。但是,这种社区中的代币通常仅仅和决定区块链项目发展政策的社区投票权有关,并不能带来任何收益。理由在于,其本身是企业 资产的一部分,对其进行交易并不发生任何费用和收益。相反,企业大量长期保 有“社区代币”反而可能面临因抛售压力而导致价格暴跌、资产损失的风险。自 2022 年来,这种对没有实际现金收入的资产课税的税收政策已经导致了当前日 本市场内的人才和创业公司的外流。在 2023 年税制改革后,将可能进一步对企 业相关业务的可持续发展形成阻碍,导致人才和企业外流。

对于前述问题,税制改革的过程中,也存在要求在期末市场估值之时,将发 行公司自己所拥有的治理代币等资产从总的加密资产中排除的声音。金融厅在其 2022 行政年度(2022 年 7 月至 2023 年 6 月)的金融行政政策中也规定了仅在销 售产生盈利时才征税的内容。但是,通常情况下法律修改的流程应经过请求税制 改革、公布税制改革纲要、财政部公布法案、审议法案、并经国会批准后才能生 效。换言之,只有在 2023 年 4 月 1 日之后才能对日本税制改革的具体情况进行 明确。

参考报告REPORT

2023全球虚拟资产监管规范研究报告.pdf

2023全球虚拟资产监管规范研究报告。感谢读者多年支持!新年伊始,我9岁半的儿子送我一本书《我的世界百科图鉴》(南非籍作者:莫尔·米勒),推荐理由是妈妈研究元宇宙就不能错失这个游戏。而这个游戏也是我接手第一个虚拟资产客户时,客户给我展示的关于元宇宙最初的畅想,他把游戏投影在巨大的幕布上,给我们展示其建造的宫殿、围栏、草坪甚至还有一座监狱。玩家可以天马行空去想象,然后一块一块搭建出自己的“理想国”。风可进,雨可进,国王能不能进?鉴于法律条文是local的,律师执业范围也是本地化的,我们的痛点就是各国甚至各州、邦都有不同的法律条文和先例(判例),很难&ldq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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