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同组织形式的私募基金公司税收优劣势分别是什么?

不同组织形式的私募基金公司税收优劣势分别是什么?

最佳答案 匿名用户编辑于2023/02/03 14:16

私募基金有三种不同的组织形式,包括公司型、有限合 伙型和契约型三类。

1.公司型私募基金

投资人作为公司的股 东,股东会和董事会是 公司的决策机构,与之 相配套的法律法规较为 完善。

优势:1. 私募基金收到的目标企业分得的股息 红利属于“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 分得的股息红利”,属于企业所得税 的免税范围,不用缴纳企业所得税; 2. 根据财税[2018]55号文以及国税发 [2009]87号文的相关规定,符合条件 的创业投资企业投资中小高新或者初 创科技型企业,可以适用“投资额的 70%可抵扣企业所得税的应纳税所得 额”的规定。

劣势:公司型私幕股权基金转让目标企业股权所 得在基金层面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当基 金将该部分收入分配给自然人投资人时, 该投资人仍需就分得的收入缴纳个人所得 税,在公司型基金中,自然人投资人相当于 承担了两道所得税税负、存在双重纳税的 问题。

2.有限合伙型私募基金

投资人是作为有限合伙 人,基金管理人作为普 通合伙人,基金的所有 权和管理权分离,投资 收益的分配模式较为 灵活。

优势:1. 私幕基金无论是收到目标企业分得的 股息红利收入还是收到转让目标企业 股权所得,都适用“先分后税”的原则, 由其合伙大分别缴纳,因此有限合伙型 私幕基金在基金层面不用缴纳所得税, 可以有效避免双重”纳税的问题; 2. 有限合伙型创业投资企业投资中小高 新技术企业满2年,其法人合伙人可以 按照投资额的70%抵扣分得的应纳税 所得额。

劣势:合伙企业不能适用“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 之间分得的股息红利免征企业所得税”的 规定。

3.契约型私募基金

设立主要是依据基金合 同,适用《合同法》的 相关规定。

优势:契约型私募基金不存在法律实体,因此不作 为所得税的纳税主体。当该基金从目标企 业获得股息红利或股权转让收入时,同样适 用“先分后税”原则,由其投资人分别缴纳 所得税,因此契约型私募基金不涉及所得 税,有效避免了双重纳税问题。

劣势:契约型基金并不是一个独立的法律资格主 体,对外需以基金管理人的名义活动,通常存 在股权代持的问题,其风险属离能力较弱,在 实践中通常较少采用契约型的组织形式。

 

参考报告REPORT

中国外资私募股权基金市场准入及运营指南2022.pdf

中国外资私募股权基金市场准入及运营指南2022。私募股权投资市场作为多层次资本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在中国已经走过30余年的发展,具有一定规模。2018年以后,随着《资管新规》的逐步落地,中国私募股权基金运作规模增速有所下降,进入“质升”阶段,向着规范化、体系化的方向稳步迈进。根据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数据(“中基协”),截至2022年9月末,存续私募基金管理人2.41万家,管理基金数量13.96万只,管理基金规模20.39万亿元。其中,存续私募股权投资基金3.15万只,存续规模10.96万亿元。私募股权投资基金从管理人数量、基金数量与规模来看,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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