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2021年住房公积金重要改进措施有哪些?

2020-2021年住房公积金重要改进措施有哪些?

最佳答案 匿名用户编辑于2023/01/04 09:22

2020~2021 年重要改进措施包括以下三 个方面。

1.应对新冠肺炎疫情的纾困政策

新冠肺炎疫情导致部分企业停工停产, 企业职工面临离职或收入水平下 降的风险, 以工资作为缴存基础的住房公积金也面临困难。 对此, 住房和城 乡建设部会同财政部、 中国人民银行于 2020 年 2 月 21 日出台了 《关于妥善 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实施住房公积金阶段性支持政策的通知》 (建金 〔2020〕 23 号), 该通知主要涉及三个方面的内容。 第一, 针对受疫情影响企业, 可 缓缴住房公积金。 第二, 针对受疫情影响职工, 公积金贷款不能正常还款 的, 不做逾期处理; 对租房压力较大的职工, 可提高租房提取额度。 第三, 针对受疫情影响较重的地区, 企业和职工可协商调整缴存比例; 如果选择临 时停缴, 则停缴期间缴存时间连续计算。

上述政策的出台对企业和职工发挥了纾难解困的作用。 政策实施至 2020 年 6 月底, 全国共支持 13. 22 万个受疫情影响的企业减少住房公积金 缴存 274. 29 亿元; 对 77. 54 万笔受疫情影响无法正常还款的住房公积金贷 款未做逾期处理, 涉及贷款余额 1879. 42 亿元; 为 56. 62 万名受疫情影响的 职工提高租房提取额度, 增加租房提取公积金 10. 16 亿元。

2.进一步加强全国统筹工作

我国住房公积金制度一直进行属地化管理, 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相互 独立, 这种模式虽然在一定程度上有助于各地政府按照当地情况制定公积金 政策, 但这种模式难以形成规模效应, 导致效率损失。 同时, 城市化导致大量人口流动, 这种模式便于职工对住房公积金的使用。 因此, 加强住房公积 金的全国统筹成为重要改进方向。 

信息化平台是住房公积金全国统筹的基础设施。 2020 年, 住建部开发 建设了全国住房公积金监管服务平台, 在北京、 山西、 黑龙江等 10 个省区 市先试先用, 运用信息化手段进行线上动态监管, 提高监管工作效能。 同 时, 探索建立与公安、 税务、 市场监管等部门共享数据的机制, 推动 “让 信息多跑路、 群众少跑腿”。

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政务服务 “跨省通办” 工作 部署, 实现个人缴存贷款等信息查询、 出具贷款职工缴存使用证明、 正常退 休提取三个高频事项 “跨省通办”。 全部设区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实现 了与全国异地转移接续平台直连。 2020 年, 通过转移接续平台共办结 64. 36 万笔转移接续业务, 转移接续资金 205. 99 亿元。

3.住房公积金制度向灵活就业人员覆盖

随着经济发展进入以服务化、 网络化、 信息化为代表的第四次工业革命 时期, 企业的组织形式发生较大变化, 一批平台化企业逐渐成长起来。 伴随 着企业组织形式变化的是就业形态的改变, 我国出现了一些并不确定但隶属 某一具体企业的 “打零工者”, 而且规模急剧扩大。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 障部公布的数据, 2020 年, 我国灵活就业从业人员规模已经达到 2 亿人。 住房公积金是劳动者的重要社会保障, 但既有住房公积金制度与灵活就业者 的就业形势并不匹配, 主要包括两个方面的障碍。 第一, 住房公积金依托企 业和职工两级账户体系运转。 灵活就业者或经常更换工作单位, 或作为自由 职业者没有工作单位, 既有的住房公积金体系难以为灵活就业者单独开立账 户, 这也是住房公积金覆盖率低的重要原因。 第二, 住房公积金要求长期缴 存。 住房公积金账户一经建立, 职工在职期间必须不间断地按规定缴存, 除 职工离退休外不得中止和中断。 然而, 灵活就业者的就业状态和收入不稳 定, 难以保证住房公积金缴存的持续性。

2021 年,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在重庆、 成都、 广州、 深圳、 苏州、 常州 6个城市开展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住房公积金的试点。 灵活就业人员在试点城市 缴存住房公积金, 只有个人缴存部分, 缴存额上下限由各试点城市自行规 定, 下限一般以各城市最低工资标准为基数乘以缴存比例。 灵活就业人员的 住房公积金缴存充分考虑了其就业特点, 如成都试点明确了缴存方式无缴存 时间、 金额、 笔数限制, 同时缴存便捷, 可通过线上渠道 7×24 小时缴存。 灵活就业人员对住房公积金的使用与在职职工完全等同: 各试点城市的人均 缴存部分可按规定享受个人所得税税前扣除, 可申请的公积金贷款最低利率 与在职职工相同; 在广州可享受保障性住房、 积分落户等公共服务政策; 在 苏州参加流动人口积分入户、 入学、 入医时可按规定计算得分, 若长期未使 用可与在职职工一样在销户时领取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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