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保证辐射环境监测质量?

如何保证辐射环境监测质量?

最佳答案 匿名用户编辑于2022/12/21 08:54

为规范辐射环境监测质量保证工作,国控网监测从以下几个方面采取了一系列质控措施。

1.实验室资质认定

承担国控网监测工作的监测机构均通过实验室资质认定,在资质认定允许范围内开展 监测工作。建立相应的质量管理体系并保证其有效运行,在机构、人员、场所环境、设备 设施、管理体系等方面满足《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能力评价 检验检测机构通用要求》 (RB/T214-2017)和《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生态环境监测机构评审补充要求》的要求。

2.人员资质与培训

根据《生态环境监测技术人员持证上岗考核规定》的要求,从事国控网监测工作的人 员应具备与其承担工作相适应的能力,接受相应的培训,并持有上岗证。未取得上岗证 者,只能在持证人员的指导下开展工作,监测质量由相应持证人员负责。

受生态环境部委托,监测技术中心组织实施部属单位和省级辐射环境监测机构持证上 岗考核,至2021年底,32家监测机构共计900名监测人员持有监测技术中心颁发的辐射监 测上岗证。

按照全国辐射监测技术培训和交流的年度计划,监测技术中心每年组织举办全国辐射 监测技术培训与技术交流,包括新制订标准方法和技术规范宣贯培训、监测技术革新培 训、监测薄弱项目培训、新进人员或岗位轮换人员上岗培训等。2021年,32家监测机构共 计380人·次参加了监测技术中心举办的技术培训与交流。

3.监测方法

采用能满足国控网监测工作需求和质量管理的监测方法,包括现行有效的国家环境保 护标准方法、国家标准方法、其他部门行业标准方法、国际标准方法或经确认的非标方 法,监测方法原则上满足《国控网监测样品探测下限管理要求》。

4.监测仪器

对监测结果的准确性或有效性有影响的仪器设备,包括辅助测量设备等,制定量值溯 源计划并定期实施,确保在有效期内使用。量值溯源的方式包括送有资质的计量机构校准 或自行校准、比对。2021年,国控网监测量值溯源有效的监测仪器设备共计1168台。

根据仪器设备的稳定性和使用频率开展期间核查,重点加强自动站剂量率仪的期间核 查,以及高纯锗γ能谱仪、液闪谱仪、α谱仪、α/β测量装置、热释光剂量测量系统等低 水平测量装置的性能检验。

5.标准物质

统一国控网监测量值溯源,为监测机构统一配置可有效溯源至国家计量基准的各种环 境介质标准物质,基本满足国控网监测工作需求。此外,监测技术中心还定期组织监测机 构开展γ能谱分析标准物质统一流转刻度。标准物质在证书规定的有效期内使用,并根据 使用情况进行期间核查。

6.样品采集和管理

根据监测方案所确定的采样点位、监测项目、频次、时间制定采样计划,使用地理信 息定位、照相或录像等辅助手段,保证采样过程客观、真实和可追溯。采样应至少有2名监 测人员在场。按照《辐射环境监测技术规范》、相关监测标准方法及全国辐射环境监测质 量保证方案的要求进行样品采集和处理,并保证样品运输、交接和保存中的质量控制。

7.实验室分析内部质量控制

按照全国辐射环境监测质量保证方案和监测标准方法的规定,开展空白样测定、平行 样测定、留样复测、加标回收率测定、密码质控样与密码加标样测定、仪器比对、人员比 对等内部质量控制,统一监测机构内部质量控制措施和评价指标。

8.实验室分析外部质量控制

监测技术中心每年组织开展全国辐射环境监测质量考核。2021年质量考核共计4个项 目,分别为气溶胶(尘)中锶-90和气溶胶(尘)中铯-137放化分析、活性炭盒γ能谱分 析和海水γ能谱分析。监测技术中心和监测机构定期参加国际原子能机构、日本化学分析中心、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中国合格评定委员会等国际和国内权威机构组织的能力验 证和比对测量活动。此外,监测机构之间亦开展各类比对测量活动。

依托于国控网样品外检体系,监测技术中心每年组织开展监测样品外检活动,样品外 检执行统一的技术规范和评价指标。2021年,国控 网实施样品外检的共计5个项目,分别为水中铀、水中钍、气溶胶(尘)中锶-90和降水中 氚放化分析、以及土壤γ能谱分析。

9.监督检查

监测技术中心根据质量考核结果,每年组织开展现场监督检查,同时通过数据管理系 统对监测机构质量控制措施的执行情况进行日常监督检查。

10.数据审核

监测机构按照质量管理体系和国控网辐射环境监测数据管理相关实施细则的要求,对 数据进行有效性审核,监测技术中心进行复核。发现数据可疑时,首先开展数据受控验 证,核实是否受仪器和标准物质,样品的采集、运输、保存与分析等因素的影响,并进一 步对自然现象和周围环境变化等影响因素进行排查。经排查后判定为异常的数据,上报相 关管理部门组织调查。

参考报告REPORT

2021年全国辐射环境质量报告.pdf

2021年全国辐射环境质量报告。为了防治放射性污染,保护环境,保障公众健康,促进核能、核技术的开发与和平利用,国家生态环境行政主管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建立了国家辐射环境监测网。《2021年全国辐射环境质量报告》以国家辐射环境监测网数据为基础,对全国辐射环境质量状况进行了分析和总结,为核与辐射安全监管提供科学依据和技术支撑。按照《全国辐射环境监测方案》,2021年国家辐射环境监测网环境γ辐射监测包括197个地级及以上城市(含部分地、州、盟所在地,以下同)辐射环境自动监测站环境γ辐射剂量率自动监测,235个地级及以上城市的环境γ辐射剂量率...

我来回答
分享至